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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内蒙古包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专场招聘5人公告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2-27 09:53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包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专场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人。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有关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满2年)。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及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等基层公益性岗位;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的通过“包头大学生集聚计划”吸纳大学生到公共服务领域服务的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包头市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的通过“就业启航专项行动”招募的大学生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可参照项目人员报考。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2月30日(不含)至2006年12月30日(含)期间出生的;《岗位表》中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的,放宽至1983年12月30日(不含)至2006年12月30日(含)期间出生。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要求应聘人员必须为2024年12月30日(不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4年12月30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三)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其他条件(含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本公告和《岗位表》无特殊说明,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0日(不含)之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网上报名”(http://rsj.baotou.gov.cn/ksdt.jhtml)。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00至2025年1月3日17: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00至2025年1月3日18:00,交费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00至2025年1月4日12:00。

报名交费结束后,交费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如有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于2025年1月4日14:30至17:30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用人单位对改报岗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因改报不符合条件或放弃报名的应聘人员予以退费。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

3.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照片不得美化、修饰。

4.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5.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等提出。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结合课程表、成绩单等情况,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需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6.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的岗位。

7.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应聘人员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提示: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8.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9.报名期间,将适时公布相关岗位报名情况,供应聘人员参考(提示:请应聘人员选择好岗位后尽早报名,因报名后期过度集中报名造成网络拥堵、影响报名的,后果自负)。

(二)资格初审与交费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由用人单位在网上进行。

2.《岗位表》中涉及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人员,需要交纳考务费120元(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请在交费后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

4.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以及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免交考务费,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考务费。这三类应聘人员采取“先交后退”的方式。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退费具体事宜通过报名网站和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专栏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交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

2.本次考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150分,总分300分。主要测查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通识性、理论性、专业性等知识,其中,文学创作岗位主要测查应聘人员的文字专业知识和文学创作能力等,其他岗位按照综合管理类进行测试。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试卷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4.应聘人员交费成功后,须于2025年1月7日至11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5.笔试时间为2025年1月11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8:30—11:30测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两个科目的考试。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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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笔试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保卡、护照等有效证件参加考试。

7.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政策加分。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根据自治区统一要求,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1.25分。

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或漏填信息未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的,及时予以纠正并重新排序。

8.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专栏公布。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从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由高到低的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中共包头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负责具体审核。资格复审线上进行,具体时间、有关要求等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专栏另行公告。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时间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4.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需自行从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本人亲笔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5)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6)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五)面试

1.面试由中共包头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能力和素质。

2.面试时间、地点和其他注意事项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专栏另行通知。

3.面试时,对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总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排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也并列的,由中共包头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加试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1.体检

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具体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对于专项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和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岗位,应深入有关单位,采取座谈了解、考察公示、调阅考勤记录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该同志思想和工作情况。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由用人单位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要求对拟聘用人员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要求

1.考生在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后,出现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放弃并导致岗位空缺而无法进行递补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一年。

2.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3.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在此,提醒应聘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5.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6.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专栏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四、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包头市委组织部 0472—5619306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72—6199985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

包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0472—515193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00

本公告由中共包头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度包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专场招聘岗位表

中共包头市委组织部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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