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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总量控制高层次人才9人公告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01-20 17:34

2025年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总量控制高层次人才方案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系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高等公办学校。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总量控制高层次人才9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报考者,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4年1月至2007年1月期间出生);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9年1月至2007年1月期间出生);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以最新政策为准),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在1974年1月至2007年1月期间出生);

4.学历学位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专业审核以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学历资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原则上,本科阶段需为全日制本科,且博士研究生需毕业于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排名前500的大学,或所学专业在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学科排名前100,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以ARWU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THE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世界大学排名为准。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证明材料落款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

二、招聘岗位信息一览表

详见附件1

三、信息发布

本招聘方案经批准后,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就业网、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等网上发布。

四、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为期一年,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择优筛选,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陆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首页中人才招聘信息平台,以网上报名方式报名。应聘人员需上传: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最高学历、学位及学籍网络查询验证报告;

(4)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材料;

(5)一寸彩色证件照,以本人姓名命名;

(6)近5年学术成果、获奖证书;

(7)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其中,在编人员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察前提交;

(8)其他符合岗位情况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成功后,将《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个人简历、研究成果等应聘材料发送到邮箱rjc@fjlzy.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姓名+专业+学历+职称。应聘人员对提交应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资格初审与业绩评估:我院对完成网上报名的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由学术委员会对应聘人员近五年以来的学术成果进行审核,对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者,按照学院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认定。评估合格后,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复审时请报考者提交以下材料:

(1)《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需考生本人签字并贴上正面免冠彩照);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4)近5年学术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复印件和相关证明。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评估、复审通过人员由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参加面试,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五、面试、考察

1.考试及成绩折算方法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招聘考试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由学术汇报、现场答辩两个环节组成。我院组织面试考官组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学院组成2人及以上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和结论。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

1.根据考察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省就业网和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管理,服从学院岗位调配。

对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经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后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对符合学院人才引进条件的,享受学院规定的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教育处(南平市延平区海瑞路1号)

联系人:黄老师、谢老师

电话:0599-8466095

十、监督

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共同组织实施。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及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091532(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0591-87091359(福建省教育厅人事处)、0599-8467241(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附件: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职位表.xlsx

附件: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docx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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