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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甘肃敦煌市市直机关及党群口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21人公告
敦煌党建网 2025-02-07 16:42

敦煌市2025年市直机关及党群口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敦煌市决定开展2025年市直机关及党群口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选调市直机关及党群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具体职位详见《敦煌市2025年市直机关及党群口事业单位选调职位计划表》)

二、选调对象

1.选调行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职位,从全市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中选调。

2.选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位,从全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具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在编在岗人员中选调,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的干部若放弃身份也可参加选调。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符合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在称职或合格等次及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日期均为2025年1月31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试用期未满、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新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首个聘期(3年,含试用期)未满的人员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或在现单位工作未满1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调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考者限报1个职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确有特殊情况报考人员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凭报考者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报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间

2025年2月7日—2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

敦煌市委组织部523室,咨询电话:0937—8968523。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敦煌市2025年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盖章;

(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1份;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码在有效期内)和甘肃“鼎立信”失信人查询记录各1份;

(5)有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身份要求的职位,需提供所在党委(党组)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身份证明;

(6)2023年以来获得敦煌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需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需对本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因考生报名信息虚假或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笔试程序。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后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销)选调计划数。取消选调计划的,允许该职位报考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笔试

笔试为100分制闭卷考试,时间150分钟。笔试以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法律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敦煌市情及时事政治等为主要内容,主要测试政治理论水平、文字写作功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职位和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当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3:1时,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后可降低面试比例,但最低不应低于2:1;若仍达不到,减少计划或合并职位。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现场评分并公布成绩,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进行监督。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加分项目设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若干措施(试行)》,突出实绩实干导向,特设置加分项目。其中:2023年以来因工作表现突出获得敦煌市级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的一次加0.5分,获得酒泉市级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的一次加1分,获得省级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的一次加1.5分,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的一次加2分;夫妻双方均在农村乡镇工作5年及以上的加0.5分,10年及以上的加1分。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六)组织考察

依据报考人员笔试、面试及加分项汇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职位面试人数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总分为100分,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有关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被考察对象还需向考察组提供2024年度体检报告。凡发现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选调资格。

(七)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40%+组织考察得分×10%+加分项得分

(八)研究决定

市委组织部根据综合成绩和用人单位意见,提出拟选调人员,由市委组织部部务会会议研究确定。

(九)公示及办理手续

拟选调对象分别在选调机关和拟选调对象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公示结束后,对拟选调人员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拟选调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结果报市委组织部。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监督部门及电话:

敦煌市纪委监委 0937-8822316

附件1:敦煌市2025年市直机关及党群口事业单位选调职位计划表.xlsx

附件2:敦煌市2025年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中共敦煌市委组织部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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