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经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江委)批准,水利部中国科学院水工程生态研究所(以下简称水生态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水生态所行政隶属长江委,是我国水利系统专门从事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的科研性事业单位,是国内重大涉水工程建设单位在生态保护方面的主要技术合作伙伴,主要开展流域水生态保护规划编制、流域及区域水生态监测与评价、水利水电工程水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水工程生态效应基础研究、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以及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相关的科技开发与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
此次共设置招聘岗位3个,招聘人员4人,招聘的岗位、专业及要求详见《水生态所2025年度社会招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聘用人员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水生态所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二)免费提供青年公寓(3年)。
四、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大局意识。(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有奉献精神,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注重效率。
(五)2025年度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年龄、政治面貌、相关工作经历等)截止时间均为发布本公告当日,详见《岗位表》。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2022年颁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和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我单位确认报名资格。对于应届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及对应的专业报考;对于其他人员,均应以其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及对应的专业报考。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时须取得国家统一颁发的毕业证和相应的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须按时取得学位证,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较强的学习能力、表达和沟通能力,能够熟练运用岗位工作相关的办公软件和专业软件。
(七)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八)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开除未满5年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202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九)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1.提交报考申请统一报名时间为2025年2月20日9:00至2月28日17:00。
报考人员登录长江水利网(www.cjw.gov.cn)左方的长江委人事招录专栏进入“长江水利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录,在线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按最高学历选报1个岗位。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填写错误、遗漏信息或提供不真实信息的,责任自负。在线提交申请材料中“自我介绍”栏填写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研究方向,毕业论文课题;
(2)与岗位要求相关的硕博阶段课程学习及成绩情况(不超过5个);
(3)外语水平:证书名称、成绩;
(4)参与科研项目情况:项目时间、名称、来源、承担角色(不超过5个);
(5)发表论文、取得专利及软件著作权情况:成果名称、成果来源、发表/授权时间或完成进度、个人排名(不超过5个);
(6)获得表彰奖励情况:获奖时间、奖励名称、等级(不超过3个);
(7)与岗位相关的实习/工作经历:时间、单位、岗位及职务或主要工作内容;
(8)专业特长及持有执业资格证书等其他情况。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办理聘用手续时,需要同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可根据此情况选择是否报考。
2.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报考人员可登录“长江水利委员会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5年2月20日9:00至2月28日17:00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5年2月28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考时间,避免在报名截止前扎堆报考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无法改报等现象发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3月4日9:00至3月7日17:00登录长江水利委员会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确认,考试费为50元/人。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享受减免考务费用政策的脱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城乡低保人员可以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办理减免费用和报名确认手续。4.开考比例为实现竞争择优,一般按照通过资格审查后缴费确认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才能开考。报名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计划予以核减直至取消,并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报考人员全额退费。
(二)综合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长2小时,满分100分,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不设置辅导用书,也不指定培训机构。学历要求仅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即可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其他岗位统一进行综合笔试。对实际考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低于3:1比例的岗位按规定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成绩需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进入面试,若某岗位无考生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最低合格分数线参照使用同一套试卷考生综合笔试平均分划定。
2.时间地点综合笔试时间暂定为2025年3月,地点暂定为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48号),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人员请登录长江水利委员会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相关通知。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3.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于综合笔试结束3天后登录长江水利委员会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
(三)面试面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并缴费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其他岗位,按照综合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面试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在面试或专业能力测试前实施,按公告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且复审合格者方能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水生态所网站发布的相关补充公告为准。
(四)总成绩合成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其他岗位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低于3:1比例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当达到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提出拟聘用人选,在长江水利网、水生态所官网等网站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和通信地址,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审核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审核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核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审核备案。拟聘用人员最迟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其中留学回国人员最迟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到单位报到,逾期者其聘用资格无效。
九、递补和补招
招聘期间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者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产生的人选空缺情形,由水生态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该岗位是否递补;如果递补,水生态所将在后续公告中予以说明,没有明确的不予递补。招聘期间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出现空缺,由水生态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是否补招,如果补招,由水生态所重新发布招聘公告并开展相关招聘活动。其他岗位出现空缺不再补招。
十、其他
报考人员应诚信应考,按要求参加考试考察,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规定。应聘人员在考试及体检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十一、联系电话
考务电话:水生态所人事处027-82927900、82926123监督电话:水生态所监察审计处 027-82926129报名系统技术咨询:027-82828023、82820953接受考务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7:30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578号邮编:430079单位网址:www.ihe.ac.cn欢迎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根据信访监督等有关规定,提倡实名反映情况,考生反映情况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出,并载明姓名、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以便调查核实。考生反映情况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本招聘公告及相关实施方案解释权归水生态所所有。
水利部中国科学院水工程生态研究所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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