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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甘肃省强制医疗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人民警察)3人公告
甘肃省公安厅 2025-02-27 13:20

甘肃省强制医疗所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规定,现将甘肃省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甘肃省强制医疗所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人民警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甘肃省强制医疗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人民警察)3名,具体计划详见《甘肃省强制医疗所公开招聘岗位列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技能及工作经历等条件,应试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对国内外相近专业、专业硕士、高校自设专业,由甘肃省公安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决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5.年龄要求:大学专科、本科毕业人员为1994年2月至2007年2月期间出生,202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为1984年2月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人员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7.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须回避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三、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请登录甘肃省公安厅网站(https://gat.gansu.gov.cn)“公示公告”栏或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s://rst.gansu.gov.cn/)“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列表,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甘肃省强制医疗所公开招聘岗位列表》(附件1),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报名

本次报名参加甘肃省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当仔细阅读报名系统内《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操作指南》(附件3)等内容,报名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

1.用户注册。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或直接点击网站飘窗进入报名专题页面。报名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等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提交报考申请。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申请提交时间为2025年3月1日(星期六)9∶00至3月7日(星期五)18∶00。报考人员需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咨询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事项,请直接与甘肃省公安厅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3.网上资格审查和结果查询。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甘肃省公安厅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3月1日(星期六)9∶30至3月8日(星期六)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3月7日(星期五)18∶00前未通过审查的,可补充完善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之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如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因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次招聘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为2025年3月1日(星期六)9∶30至2025年3月9日(星期日)18∶00。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低收入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以及其他困难人员)、残疾人报考人员,可申请减免报名考试费。通过审核的拟减免考试费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然后在报名系统的缴费环节提交减免申请,符合减免条件人员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省内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信息由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残联核实,省外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须分别将家庭所在地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残疾人证件等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由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审核,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7日(星期五)18∶00。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15号劳动大厦A座708室)审查、修改。受理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7日(星期五)12∶00,逾期不予受理。因居民身份证与准考证个人信息不一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4月22日(星期二)9∶00至2025年4月26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科目

2025年4月26日(星期六) 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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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5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查看。

笔试开考比例按照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的,由甘肃省公安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二)笔试地点

考生可按照自身情况选择系统内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请报考人员提前熟悉考点路线,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证件要求

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纸质《准考证》(A4纸)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以及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各考点将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入场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应试人员,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5月下旬,在甘肃省公安厅网站(https://gat.gansu.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原则上只接受对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在成绩公布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成绩复核。

五、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甘肃省公安厅负责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复审人员的1:4确定,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达到笔试最低控制线全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甘肃省公安厅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所在院校出具的2025年7月31日前能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证明材料。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报考人员,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2025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毕业生,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能测评

资格复审合格的,进行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工作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实施,体能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性为800米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评结束后告知考生是否进入面试,并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由应聘人员本人签字领取。

七、面试

(一)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选,不足1:3的,由甘肃省公安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划定最低面试分数控制线,在面试前通知应聘人员。笔试有一门缺考或一门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体能测评缺考或不合格者也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面试组织

面试由甘肃省公安厅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定(试行)》组织实施,实行百分制,采用结构化等方式开展。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签字确认。

(三)成绩公布

笔试、体能测评、面试工作结束后5日内,按照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60%+面试成绩×40%,并在甘肃省公安厅网站公布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八、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甘肃省公安厅组织,体检在具有公务员招录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考生参加体检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1张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和体检费现金500元(体检费具体金额以体检医院实际收取为准)。缺少上述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体检集合地点的,视为自愿放弃。

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和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等文件组织实施。具体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进行复检。必要时,招聘单位可以要求体检对象重新体检。

应试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试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该职位经省公安厅核准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能测评不合格者、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在考察环节再递补情形除外)。

九、考察

由甘肃省公安厅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办法》(公通字〔2020〕11号)要求组织开展。招聘机关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该职位经省公安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十、公示及聘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甘肃省公安厅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甘肃省公安厅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备案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之后环节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2.公开招聘工作由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省公安厅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4.领取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通知将通过甘肃省公安厅网站(https://gat.gansu.gov.cn)“公示公告”栏、电话等方式告知,请随时关注,同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若因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或不及时接听电话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5.本公告由甘肃省公安厅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931-5156644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931-4670278、8525772、8507219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

监督电话: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0931-5156512

省公安厅机关纪委0931-5156806

附件:

附件1.甘肃省强制医疗所公开招聘岗位列表

附件2.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附件3.报名系统操作指南

附件4.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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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事业单位备考资料包(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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