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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甘肃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人公告
甘肃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025-02-27 17:03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需要,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甘肃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所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甘肃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是国家移民管理局垂直领导管理机构,为正局级,加挂“甘肃省公安厅边境管理总队”牌子。所属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为总站警务保障中心(副处级)和酒泉边境管理支队警务保障中心(正科级)。其中,总站警务保障中心承担总站机关本级以及驻兰州市所属单位警务保障工作;酒泉边境管理支队警务保障中心承担支队机关本级以及下属机构警务保障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计划

甘肃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具体岗位(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本公告及《岗位计划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和年龄。符合本公告和《岗位计划表》中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皆可以报考。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日。报考人员年龄在18周岁(即2007年3月2日前出生)以上、35周岁(即1990年3月1日后出生)以下,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年龄放宽至18周岁以上、40周岁(即1985年3月1日后出生)以下。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专业技能等级等资格证件,应在2025年3月1日及以前取得。

2.报考人员学历学位。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2025届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进行报考,其他报考人员应以其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进行报考。2025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并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3.报考专业。(1)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2)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并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专业审核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进行。(3)岗位要求专业为一级学科的,则该一级学科下的所有二级学科均可报考;岗位要求专业为二级学科的,则仅限该二级学科专业人员报考。

4.其他资格条件。职位条件中注明的“须服从二次分配”,指根据工作需要对聘用人员在所属事业单位范围内进行再次分配。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具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第八条、第九条情形的;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有关回避关系岗位(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单位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7.父母、配偶或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

8.非公派原因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的;

9.个人档案存在记载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团)时间、学历学位、经历、身份等“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或篡改造假等问题的;

10.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或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

1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2.现役军人;

1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1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15.通过定向招聘、简化程序、放宽条件等方式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有且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

1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国家移民管理机构招考平台(https://rczk.nia.gov.cn)发布,“甘肃边检陇原国门”微信公众号同步转发,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gansu.gov.cn)“人事考试”专栏转发招聘公告。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结果、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考试通知、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请关注上述信息发布(https://rczk.nia.gov.cn)及转载渠道(“甘肃边检陇原国门”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参加甘肃省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当仔细阅读报名系统内《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操作指南》(附件3)等内容,报名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

1.用户注册。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或直接点击网站飘窗进入报名专题页面。报名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等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提交报考申请。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申请提交时间为2025年3月1日(星期六)9∶00至3月7日(星期五)18∶00。报考人员需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咨询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事项,请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3.网上资格审查和结果查询。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3月1日(星期六)9∶30至3月8日(星期六)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3月7日(星期五)18∶00前未通过审查的,可补充完善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之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如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因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次招聘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为2025年3月1日(星期六)9∶30至2025年3月9日(星期日)18∶00。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低收入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以及其他困难人员)、残疾人报考人员,可申请减免报名考试费。通过审核的拟减免考试费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然后在报名系统的缴费环节提交减免申请,符合减免条件人员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省内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信息由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残联核实,省外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须分别将家庭所在地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残疾人证件等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由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审核,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7日(星期五)18∶00。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4),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15号劳动大厦A座708室)审查、修改。受理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7日(星期五)12∶00,逾期不予受理。因居民身份证与准考证个人信息不一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4月22日(星期二)9∶00至2025年4月26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7.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且已交费的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七、考试测评

(一)公共科目笔试

1.笔试时间及科目。笔试于2025年4月26日(星期六) 上午组织: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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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5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查看。

2.笔试地点。考生可按照自身情况选择系统内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请报考人员提前熟悉考点路线,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3.证件要求。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纸质《准考证》(A4纸)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以及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4.净化笔试考务环境。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各考点将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入场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应试人员,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5月下旬,在国家移民管理机构招考平台(https://rczk.nia.gov.cn)公布。原则上只接受对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在成绩公布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成绩复核;本次招聘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合格分数线在前述平台(https://rczk.nia.gov.cn)公布。

(二)面试阶段

1.资格复审。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人选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其他文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在职人员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025年度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和材料的,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的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入围面试人员均须在面试前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不计分,测评结果作为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相关岗位的重要参考。

报考人民警察岗位入围面试人员,还须在面试前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体能测评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再参加面试。工勤技能岗位应聘人员免予体能测评。

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样式参见附件5)。因资格验证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需要递补面试人选的,招聘单位可从笔试合格人选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甘肃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甘肃边检陇原国门”微信公众号,保持电话畅通。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面试公告公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程序。考生成绩未达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含分项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分数仍然相同的情况下,进行下一轮面试加试。

八、体检和政治考察

(一)体检。根据体检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报考人民警察岗位,还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警察职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政治考察。对于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与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实施政治考察。考察中,因自愿放弃政治考察资格或者政治考察不合格产生的,招聘单位可从体检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如同一岗位考察人员和递补人员均自愿放弃政治考察资格或者均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九、公示和聘用

(一)从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政治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招聘公告相同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二)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进行复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或5年。

(四)对于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入职后,需参加相应入职集中培训和岗位实践锻炼。

十、相关事项提醒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如无特别说明,均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三)根据招聘情况和工作实际,必要时将发布补充公告,相关调整、增加事项等内容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四)联系咨询方式:

1.招聘单位咨询:0931-5157027、13893709292

2.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931-4670278、8525772、8507219

3.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

本公告由甘肃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负责解释。

附件:1.甘肃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5年版)

3.报名系统操作指南

4.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5.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甘肃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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