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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人公告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2025-02-28 15:16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河北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位于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号,为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直属副厅级行政执法机构。主要职责是:1.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7个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2.参与拟订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政策和标准。3.以省交通运输厅名义查处交通运输领域重大案件、承担省管高速公路领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省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4.组织协调跨区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程序调用市、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员力量。5.指导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6.完成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河北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位于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号,为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为制定实施道路运输,城市客运等行业发展战略、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提供技术服务;承担道路运输、公共汽车、轨道交通运营、出租汽车、汽车租赁、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技术性服务保障工作;承担行业统计、信用管理、科技、信息化、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等事务性工作;完成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河北省交通运输运行监测与信息服务中心。位于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号,为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标准规范的技术服务和本级信息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的技术支撑工作;为公路机电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和质量监督提供技术支撑;承担省级交通运输数字化应用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负责行业数据资源创新应用及本级信息化项目建设工作;承担全省高速公路干线通信网技术服务工作,负责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视频会议系统和全国高速公路信息通信系统网络(光纤网)河北段的维护工作;承担综合交通运输运行监测与分析的事务性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处置的信息技术保障和全省交通运输应急演习的技术支撑工作;完成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河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校。位于石家庄市藁城区廉州西路283号,为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直属全日制国家级重点职业技术学校。学校实行“理实一体化”教学、“封闭式”管理,始终坚持服务交通、面向社会、特色办学的宗旨,着力培养中、高级职业技能人才。学校突出技工学校特色,承担多种教育培训业务,发挥综合性职业教育培训基地作用,满足交通事业发展的需求。

(五)河北省高速公路延崇管理中心(河北省高速公路京雄管理中心)。位于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号,为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延崇高速公路、京雄高速公路的建设、管理和运营。

(六)河北省船舶检验中心。位于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号,为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所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为制定实施船舶检验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提供技术服务;承担权限范围内船舶、水上设施和船用产品的法定检验发证及图纸审查等工作;承担权限范围内船舶检修检测服务机构的质量控制工作;完成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9年3月3日至2007年3月3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3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5年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名,其中管理岗位人员10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0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1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3年、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安排部分招聘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5年3月3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5年3月(含3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jjt.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方法、要求等请查阅《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2.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准考证发放:由考生按照《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自行下载打印。

(二)笔试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每半天在面试考场外张贴公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考生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的、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3×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生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的以及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jjt.hebe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jjt.hebei.gov.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

0311-86906331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

0311-66620757 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

0311-87045676河北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0311-66629785 河北省交通运输运行监测与信息服务中心

0312-3759173 河北省高速公路延崇(京雄)管理中心

0311-86357568河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校

022-86596765 河北省船舶检验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

0311-67693562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机关纪委

0311-66908845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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