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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9人公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25-03-04 11:10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直属单位(国家法官学院、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人民法院出版社有限公司、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人民法院信息技术服务中心)2025年度公开招聘5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应届高校毕业生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大学本科不超过26周岁(1998年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4年2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2月1日以后出生)。社会人员年龄要求视具体岗位确定;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范围

(一)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招聘对象为2025年全国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应聘人员一般应在2025年7月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报考者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报名应聘人员,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二)招聘社会人员岗位:报考人员在校期间所修课程全部合格,毕业时已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为报考者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社会人员需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此次招聘涉及55个岗位,计划招聘59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最高人民法院直属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其中,有关岗位学科专业参考教育部2022年公布《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和2024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专业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电话咨询确认应聘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应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具体报名网站及方式详见《最高人民法院直属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报名方式汇总表》(附件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21日17:00止。应聘人员应当诚实守信,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近亲属关系或主要社会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各直属单位负责,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监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按照客观、公正、及时的要求进行。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同一岗位笔试人数与该岗位聘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始前视情况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及时通知考生。如遇岗位取消,符合同一报名单位其他岗位招聘条件的,可申请调剂。

(三)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会发送笔试确认通知,请考生按要求进行笔试确认,未完成笔试确认,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已确认参加笔试,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将视情记入我院考试诚信档案。笔试地点在北京,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面试人数与聘用计划数比例不得低于2:1,否则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以达到2:1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报名申请与应聘人员本人及其身份证件原件、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等材料进行核对。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和考察。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其中,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低于3:1的,报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到指定医院开展,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考察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进行。如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笔试、面试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人员需网上填写最高人民法院直属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报名表,按照各直属单位要求规范报名。

(三)报名时,请规范填写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通畅。后续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专门告知。

六、福利待遇

国家法官学院、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人民法院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是最高人民法院直属事业单位,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人民法院出版社有限公司实行企业管理制度,聘用人员与人民法院出版社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企业人员待遇。

七、纪律要求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详细、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10-67556337 67556318

附件:

附件1:最高人民法院直属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最高人民法院直属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报名方式汇总表.xlsx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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