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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北京印刷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人公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3-05 14:54

北京印刷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北京印刷学院以“传承弘扬印刷文明,创新发展出版文化”为办学使命,开启中国出版印刷高等教育的先河。学校隶属北京市,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共建。前身是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建立的文化学院;1961年文化学院停办,其印刷工艺系并入中央工艺美术学院;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在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印刷工艺系基础上组建北京印刷学院,由原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管理;2000年,学校划归北京市。经过60余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现已成为在出版与传播、印刷与包装、设计与艺术三个领域具有明显优势和特色,工、文、艺、管协调发展,国内唯一以出版为学科专业特色、为出版传媒全产业链培养人才的全日制高水平特色型高等院校,被誉为业界名校。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以“守正出新 笃志敏行”为校训,持续为复合创新型出版时代新人培养提供北印方案。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继续教育学生近万人。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分别是编辑出版学、印刷工程、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出版、机械工程、动画、网络与新媒体,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北京高校重点建设一流本科专业2个,北京市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4个,北京市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现有12个教学机构,27个本科专业招生。学校坚持以特色学科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现有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其中设计学、新闻传播学为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学校拥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具有独立招收和培养博士后资格。2024年,学校成功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新增出版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学位授权体系。

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21〕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遵守工作纪律。

(二)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实际工作能力,符合北京市有关政策要求。

(四)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有关要求。

(五)年龄要求

1.心理教师岗位:博士不超过31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出站人员不超过33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专职辅导员、科员、其他专技岗位:硕士不超过27周岁(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不超过30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其他要求

1.2025年应届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其中非京生源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落户的条件和要求。

2.博士后出站人员:达到设站单位出站要求、取得博士后证书、完成出站手续,其中非京籍博士后人员还应符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条件和要求。

3.留学归国人员: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非京籍留学回国人员须符合北京市引进留学生落户条件和要求。

4.社会人员: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已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存放(档案未在工作单位存放的应在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存档机构存放)。

二、招聘计划及具体要求

详见《北京印刷学院2025年工作人员岗位招聘计划》(附件1)。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3月24日。

(二)报名方式

请将以下材料以压缩文件格式发送至附件1中所列简历接收邮箱。邮件标题为“招聘部门—招聘岗位—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学位—应届/社会人员—出生日期”。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可兼报。

1.根据所报岗位填写相对应的《北京印刷学院应聘登记表》(附件2-4),文件以“招聘部门—招聘岗位—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学位—应届/社会人员—出生日期”命名,保存为EXCEL格式。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集体户口首页加盖公章)及本人页扫描件。

3.应届毕业生提供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统招证明(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统招”的,无须开具统招证明)扫描件。留学人员提供学生证或相关证明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尚未取得的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

5.在站博士后提供全脱产证明扫描件,已出站博士后提供博士后证书扫描件。

6.职称证书扫描件(尚未取得的无需提供)。

7.如有高校学生干部工作经历,提供相关证明。

8.其他相关业绩成果等支撑材料扫描件。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各招聘部门依据北京市相关政策及《北京印刷学院2025年工作人员岗位招聘计划》条件及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二)初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陈述视频(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基本情况、专业背景、岗位认识、爱好特长等),要求本人正脸清晰出镜,时长不超过2分钟,视频大小不超过50M(视频不需要剪辑),时间安排及接收邮箱另行通知,未按时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初选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成绩排名,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初试人选(合格人选不足1:15比例时,以实际符合人数确定)。

(三)初试。采用笔试形式,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

(四)心理健康测评。通过笔试人选须在规定日期内参加心理健康测评。

(五)复试。采用面试形式,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成绩实行百分制,70分及以上为合格。

(六)确定人选。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结合待聘人选基本情况、教育背景、学科专业、工作实践经历、岗位契合度等情况,按1:1的比例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按不高于1:2的比例研究确定推荐候补人选。

(七)思想政治考察及体检。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考察和档案审查;拟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完成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及相关材料。

(八)公示。在学校官网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一)学校将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相关事宜,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本次招聘:

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招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具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人员。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相关证书、证件等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本次招聘岗位聘用人员均为事业编制,待遇按照北京市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应聘人员应按照我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资格审查、思想政治考察、体检等公开招聘各项工作。原则上,拟聘人员应在2025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到我校报到。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报到的,学校可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联系方式

(一)涉及岗位要求等事宜咨询各招聘岗位所在部门,具体联系电话和邮箱详见附件1。

(二)涉及招聘报名、程序等相关问题咨询人事处王老师,电话:010-60261625,邮箱:zhaopin@bigc.edu.cn。

附件:

1.北京印刷学院2025年工作人员岗位招聘计划

2.北京印刷学院应聘登记表(心理教师岗位)

3.北京印刷学院应聘登记表(专职辅导员岗位)

4.北京印刷学院应聘登记表(科员、其他专技岗位)

北京印刷学院

2025年3月5日

原文标题:北京印刷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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