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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半年四川乐山市犍为县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7人公告
犍为县人民政府 2025-03-05 16:26

为加强卫生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符合《犍为县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中所需资格条件的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书。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应与《一览表》中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分别相符;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单位、名额及岗位条件详见《一览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地点:

2025年3月14日(星期五)上午09:00-12:00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1号馆1楼B区(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2号)。

2.报名要求:

报考者按照《一览表》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犍为县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信息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以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 片一张。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出具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资格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面试、确定体检人选或签订就业协议

资格审查合格者,视报名情况由招聘工作小组现场确定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考核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根据招聘名额、报考者面试成绩、考核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确定为体检人选的非应届毕业生发给体检通知书,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

(四)体检

确定为体检人选的非应届毕业生,由犍为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待毕业后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犍为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到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五)综合考察

由犍为县卫生健康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

综合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在犍为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审核确认和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无异议的,由犍为县卫生健康局报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其中,拟聘人员系在职人员的,应从公示之日起30日内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书面材料,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审核确认后,由犍为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报到。报到后组织聘用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基层医疗机构有下设分院的,新聘人员由基层医疗机构统筹安排工作。不服从安排或超出规定时间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最低服务年限期满后,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

新聘人员符合犍为县人才引进相关规定条件的,可享受人才引进政策待遇。

四、纪律和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犍为县纪委监委:0833-4236177

中共犍为县委组织部:0833-4082938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由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犍为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二)本次考核招聘首次公告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lspta.com.cn/)和犍为县人民政府(http://www.qianwei.gov.cn/)发布,后续公告及相关事宜均在犍为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三)报考者要密切关注指定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未按要求及时提交材料、参加招聘各环节活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

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4251503

犍为县卫生健康局:0833-4268976

附件:1.犍为县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xls

2.犍为县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信息表.xls

3.招聘单位基本情况.xls

2025年3月5日

原文标题:犍为县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犍为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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