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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湖南娄底涟源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59人公告
涟源市人民政府 2025-03-10 17:24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贯彻落实涟水人才行动,根据《涟源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修订)》(涟人才发〔2023〕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5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引进计划和职位信息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56人,属事业编制性质,具体的引进计划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年龄、专业知识和技能等相关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引进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是否符合引进岗位专业要求,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市人社局初审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

2.报考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1989年3月10日后出生(其他情形以此类推),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4年3月10日后出生),其他部分岗位对年龄有进一步明确要求的以岗位需求目录表(附件1)为准。

3.202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含)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岗位所需资格证书;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8月31日(含)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需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4.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师范毕业生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学历学位可放宽到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曾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开除党籍的人员,曾被开除学籍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涟源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不是合格以上等次的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不接受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报考,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0.法律、政策规定其他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人才按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涟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发布引进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7日9:00至3月21日17: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登录娄底人才超市(https://www.ldrccs.com/pub/#/homepage)首页考试报名入口,选择“县市区事业单位报名入口”进行网络报名。

3.报名信息材料的填报和上传

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本公告和岗位需求目录表(附件1)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报名须提供的资料如下(证件照要求:以拍照或扫描方式处理为jpg格式,文件小于50KB;图片资料要求:2M以内的jpg或png格式):

(1)《涟源市2025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扫描件(手写签名上传);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2025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扫描件,学信网验证报告扫描件;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1寸近期免冠半身彩色证件照;

(5)职称资格证书或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中共党员证明等材料扫描件;

(6)属于涟源市以外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扫描件。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附件以及网络报名系统要求,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以后,报考岗位和填报上传的信息、材料均不得在网络报名系统修改。报考人员对引进条件要求不清楚、填报上传的信息和材料不清楚的,应主动向引进人才单位或主管部门(附件1)咨询。

(2)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3)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上传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确保信息和材料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引进资格。

5.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负责面试(试讲)前集中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有关注意事项在涟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全过程,对不符合引进条件或者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引进资格。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

1.开考比例。本次引进人才不设开考比例,报名截止后,引进岗位无人报名时,取消岗位计划。若博士研究生报考要求硕士研究生岗位的,不计入岗位报名人数,不占岗位引进计划数,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引进。

2.考试方式。

教师岗位采取“直接试讲”或“笔试+试讲”方式进行。

其他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有效报名人数与引才岗位计划数比例≥10的,采取“笔试+试讲”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有效报名人数与引才岗位计划数比例<10的,采取“直接试讲”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仅用于确定面试(试讲)对象,不计入总成绩。笔试总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排名1:5确定面试(试讲)对象,考生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及以上不能进入面试(试讲)环节。

3.面试(试讲)实行百分制,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当场公布。设置最低面试(试讲)成绩分数线,考生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即低于7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4.领取准考证、考试批次及时间、地点等事项在涟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四)体检

1.根据岗位计划,按岗位考生面试(试讲)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分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名单及注意事项在涟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3.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同时根据国家关于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工作的统一部署,将吸毒检测纳入体检范围。

4.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市人社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考生因怀孕原因暂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参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相关规定执行。

6.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在涟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考生体检费用由组考部门承担。

7.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入围对象放弃体检而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以按该岗位考生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8.体检合格的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心理素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出具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造成引进计划出现空缺时,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六)选岗

考生考察合格后,明确为定单位定岗位的不参加选岗。计算机技术员、法律专干、部分高中教师等岗位的入围考生均须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引进单位。选岗时间、地点等事项在涟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未在选岗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选岗者视为自动放弃。如自动放弃选岗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在剩余岗位内选择。每个岗位递补总次数不得超过2次。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涟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对有实名举报且经查实不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引进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服务期限为五年,原则上五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跨区域流动。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相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该岗位不递补。

对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可先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等岗位规定的资格证书后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将按规定无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五、引进待遇

(一)生活补贴。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服务期协议,引进的人才除享受事业单位正常的工资福利外,还享受市财政给予的生活补贴,标准为: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每人每年发放4万元;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每人每年发放1.8万元;具有全日制“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学历,每人每年发放1万元。发放期限为5年。

(二)安家补贴和专门补贴。5年期满后续签三年以上服务协议的,享受一次性安家补贴,标准为: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发放3万元;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发放2万元;具有全日制“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学历,发放1万元。引进人才服务期满后进行评估,对表现特别优秀的给予5-20万元专门补贴。

(三)职称评聘。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特设岗位,首次聘用的,不受用人单位专业技术职称结构比例的限制,保留其原专业技术职称工资待遇,任职资格连续计算。符合初任条件的,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优先办理初任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对事业单位引进的特别优秀且贡献突出的高层次人才,申请高级职称评审职数,可按政策由人社部门破格申报至省人社厅进行审核评审。对聘期内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年度考核结果优秀等次2次及以上且聘期考核为优秀的,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才库,优先提拔使用。

(四)科技研发项目支持。对引进的高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和特殊岗位人才申报的市本级平台建设和研发项目,即时受理,优先支持,重点安排。各类人才申报立项的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研项目,受益单位应按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配套资金。

(五)公共保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配偶的工作由组织、人社、编制等部门协助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照其随调前的工作单位性质和用工形式予以妥善安置;子女需转入本市中小学校入学或幼儿园入托的,由教育部门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相关学校接收入学,并协助办理相关转学手续。

六、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引进人才工作在涟源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七、纪律要求

(一)公开引进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涟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察、选岗、聘用等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并对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在引才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本公告由涟源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

涟源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0738-4439567(仅工作日上班时间8:00—12:00;14:30-17:30)

报考咨询电话:

涟源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8-4439572(仅工作日上班时间8:00-12:00;14:30-17:30)

附件1 涟源市2025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目录表

附件2 涟源市2025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3 同意报考证明

涟源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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