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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山东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8人简章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03-13 17:38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2025年度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青岛市工程咨询院(青岛产业研究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详见附件1《2025年青岛市发展改革委所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产业研究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9年3月以后出生);应聘工程咨询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应聘资格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工作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5年3月17日09:00—3月21日16:00

初审时间:2025年3月17日11:00—3月22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3月17日11:00—3月22日16:00

具体办法:

(一)岗位查询

招聘的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汇总表》。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报名咨询电话,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岗位汇总表》查询。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登录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dpc.qingdao.gov.cn/),点击首页“网上报名”(飘窗),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应聘人员可在2025年3月17日09:00—3月21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1)应聘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后,必须先进行系统注册,设置登录名和密码。请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姓名、证件号码等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2)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报名系统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是经处理后的照片。电子照片应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并且与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3)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应聘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务必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未在“备注栏”中注明的,视为不符合相应条件,具备相关证书的,应当注明取得证书的级别、编号和取得时间。其中,岗位其他条件要求的第2、第3、第4项,在系统报名同时,须将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PDF版)发送至邮箱(fgwrsc@qd.shandong.cn),证明材料将与报名信息一并初审,未提交证明材料视为初审不通过。

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待业)经历须从高中阶段起填写至报名时止,不得间断。

(4)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可于2025年3月17日11:00—3月22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确定初审结果。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5年3月21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5年3月21日16:00以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岗位核减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情况在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予以公布。

(三)打印准考证

审核通过人员于2025年3月24日09:00—3月25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和面试时使用),应聘人员笔试准考证须保存到公示拟聘用人员阶段。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有关资料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提交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4.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题目为与岗位职责相关的专业测试题,满分100分,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由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25年3月26日上午9:00—11:30。

(二)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发布后,将在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面试公告。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笔试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聘用计划的3倍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聘用计划3倍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在规定时间内面试人选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人员按照《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占40%、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并按规定程序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体检。考察内容主要指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严肃纪律

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招聘工作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一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资格。

八、有关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取消或核减计划、有关考试信息等在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dpc.qingdao.gov.cn/)上予以公布。

(四)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五)咨询电话:85911432;监督电话:85911426

请在工作日9:30-11:30、14:00-16:3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2025年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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