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登录
选择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黑龙江 吉林 江西 江苏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四川 陕西 山西 上海 天津 西藏 新疆 云南 浙江
您当前位置: 事业单位首页
2025年浙江绍兴市诸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0人公告
诸暨市人民政府 2025-03-19 11:50

为有效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不断推进事业单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诸暨市202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诸暨市202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3.年龄18至35周岁(1989年3月至2007年3月期间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报考市委党校教师岗位的,年龄18至45周岁(1979年3月至2007年3月期间出生);

4.国(境)内毕业的属于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包括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等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于报名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的要求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5.“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2024年、2025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及2023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下同);

6.面向绍兴市户籍或生源的招聘对象为:(1)绍兴市户籍人员(以2025年3月2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2)绍兴市生源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高考时户籍所在地在绍兴市);(3)毕业于在绍高校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7.面向残疾人招聘的对象为: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绍兴市户籍或生源的残疾人,具备基本履职、独立开展工作的身体条件,并排除全身性、遗传性、进行性疾病,残疾类型为肢体四级残疾或视力四级残疾或听力四级残疾(在佩戴助听器等助听设备的情况下较好耳3米内能听到谈话,且言语能清晰交流者);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

2.诸暨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他学历报名;

5.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回避情形的人员,不宜报考相应岗位。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注册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注册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5年3月24日9时—3月29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3月24日9时—3月30日17时。

报名网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应聘人员登录网报平台,根据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和上传本人近期照片,自愿选择岗位进行报名。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应聘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录网报平台及时查询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网上缴费

时间:2025年3月31日9时—4月2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在网报平台及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报名费100元),并查询是否完成。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不低于招聘计划数的3倍,不足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该岗位已缴费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或退费。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报名费用不作退还。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5年4月22日9时—4月26日15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网报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而影响本人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

笔试在2025年4月26日进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图书推荐】2025版浙江省事业单位【职测+综应】(教材+历年)4本

【图书推荐】2025版浙江省事业单位【职测+综应】 教材 2本

【图书推荐】2025版浙江省事业单位【职测+综应】历年试题 2本

【网课推荐】2025年浙江事业单位【职测+综应】悦享突击班(含图书)

浙江事业单位华图红鲤399(职测+综应)

《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通过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zhuji.gov.cn)公布,考生也可在网报平台查询。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不参加开考岗位的笔试,报名费用不作退还。

(五)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招聘计划数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存在违纪情况或缺考一门科目及以上的应聘人员,不列入资格复审对象。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取得面试资格,并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毕业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岗位相应的资格证书和党员身份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内高校毕业生若在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材料。国(境)外毕业的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培生(定向生)应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以生源地报名的,须提供有户口迁出记录的原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高校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证明。

应聘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进行肢体、视力、听力残疾等级复核。

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合格尚未取得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4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通知单。

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视作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应聘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六)面试

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面试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七)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并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八)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并提出政审考察意见。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九)公示、聘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各岗位拟聘用对象,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后在本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应聘人员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审批机关讨论决定前放弃资格等情况的,由招聘机关决定是否从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审批机关讨论后拟聘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不低于3年的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专业目录以浙江省《2025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为准。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本着“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审查认定。

(二)在符合专业等招聘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报考学历要求为大专、本科(含学位要求为学士)的岗位。

(三)有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要求的岗位,入党时间须在2025年3月29日前。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等证书取得须在2025年3月29日前。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已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先行报考。

(四)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资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严肃处理。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zhuji.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六)对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范围等相关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向招聘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详见《计划表》)。对招聘方法、程序等政策需要咨询,或对招聘单位专业审核有异议的,可向招聘机关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时间)。

咨询电话:0575-88795069(受理政策咨询)

监督电话:0575-87261082(受理纪律投诉)

(七)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附件1:诸暨市202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表.xls

附件2:2025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xls

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9日

扫码回复: 时政周报 领取时政每周讲义+模拟题

2025年事业单位备考资料包(通用版)
上一篇:2025年北京市红十字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人公告 下一篇:2025年浙江台州市路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8人公告
延伸阅读
辅导教材

面授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