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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江苏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人公告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2025-03-21 09:47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我校是南通市人民政府主管的公办高校,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肇端于1902年张謇先生创办的民立通州师范学校,是中国师范教育的三大源头之一,现有开发区校区、崇川校区、如皋校区三个校区。为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充实师资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antong.gov.cn)和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www.ntnc.edu.cn)中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品行。

3.1989年3月至2007年2月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伍军人,可放宽至1984年3月出生。

4.能服从学校工作地点安排。

5.具备《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尚在服务期内的,取得相关证书(证明)时间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3)资格条件中的“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级正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二级学院(系)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二级学院(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二级学院(系)党组织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由所在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相关证明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

“工作经历”是指正式参加工作的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应聘时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相关社保缴纳证明。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5年3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本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2025年9月27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6)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南通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sbm.rsj.nantong.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3月23日9:00~3月27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3月23日9:00~3月28日16:00。

3.陈述申辩:3月23日~3月29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23日9:00~3月29日17:30。

5.缴费确认:3月23日9:00~3月31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陈述和申辩。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残疾人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联系办理笔试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残疾人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和“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3,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5年4月1日9:00~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本公告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笔试委托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和面试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5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4)。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日期为2025年4月19日(星期六),笔试时间为9:00~11:30。笔试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请报名成功者在2025年4月16日9:00~4月18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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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rsks.rsj.nantong.gov.cn)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1.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设置50分为合格分数线。根据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笔试合格者中1:3范围内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当场向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陈述和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3.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2.面试形式。

001至008岗位面试由专业技能测试和模拟授课组成。专业技能测试和模拟授课总分均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二位。专业技能测试和模拟授课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7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或模拟授课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和模拟授课成绩经考场监察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009岗位面试由模拟授课和答辩两个环节组成。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二位,7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经考场监察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010和011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二位,7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经考场监察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3.总成绩计算

001至008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30%+模拟授课成绩*30%;

009至011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如总成绩相同者,001至008岗位按下列顺序的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者:①专业技能测试成绩;②模拟授课成绩;③笔试成绩。009至011岗位按下列顺序的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者:①面试成绩;②笔试成绩。如各项成绩均相同,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下同。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上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高校教师准入的相关规定执行。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组织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三)公示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南通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即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010和011岗位聘用人员应当在相应招聘岗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其余岗位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在规定期限内,不与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②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截止2025年8月31日),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弄虚作假人员。④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试行笔试成绩在本次招聘多次有效方式。招聘岗位因没有可递补的面试合格人员导致无拟聘人选的,可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剩余合格人员(已完成资格复审者除外)中根据本次公告的面试人选确定规则,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重新组织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工作。

聘用审批后(聘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3-55092061、55092062。

联系人:周老师、陈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00。

七、纪律监督

本《公告》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电话:0513-55092032

附件:

1.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2.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x

3.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4.江苏省2025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docx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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