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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四川成都市新都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人公告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 2025-03-25 14:41

因工作需要,根据《成都市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管理暂行办法》(成机编办〔2023〕100号)、四川省、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等有关要求,2025年度新都区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市新都现代交通产业功能区产业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专业技术岗位2名,实有0名,空缺2名。主要负责功能区产业总体发展战略的研究、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负责重大课题、重要政策等方面调查研究,为功能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提出重要参考建议;负责组织开展政府、企业等交流合作,搭建信息交流平台;负责功能区产业发展营商环境建设;负责健全完善功能区企业发展服务窗口事项的办理程序、运行机制、服务体系;协助推动功能区各片区协同高质量发展。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1.符合《2025年成都市新都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的博士研究生。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84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

3.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4.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应提供县(市、区)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按照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名额

共计招聘2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见《2025年成都市新都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

四、报名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通过上传报名资料至指定邮箱(xdjgwxzb@163.com)报名,邮件标题和报名表电子版文件标题统一命名为“职位名称+毕业院校+专业及代码+姓名”。

报名时间: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4月1日。

(2)现场报名。按照市委关于组织赴重点城市、高校开展针对性人才招引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浙江大学设置现场报名点位。

北京大学:2025年3月26日(星期三)上午09:30-12:00,北京大学百周年纪念讲堂旭日厅、南广场。

清华大学:2025年3月26日(星期三)下午14:00-17:00,清华大学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华为厅、祖龙广场。

浙江大学:2025年3月31日(星期一)下午14:00-17:00,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新图书馆报告厅。

2.报名程序。应聘人员应认真查阅公告,详细了解基本政策、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和有关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仅能选择一个岗位);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新都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可根据个人需要附个人简历;同时应签署《新都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诚信承诺书》(附件3),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责任。网上报名者将上述资料打包上传至指定邮箱,现场报名者直接提交至现场报名点位。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报名要求。《报名表》中照片栏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核招聘。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在所报考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向所报考单位报告。

(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成功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核、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本次招聘设资格初审环节,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之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应聘人员在提交报名材料后,应主动关注邮箱或短信信息,资格初审结果将以邮件或短信告知(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招聘单位)。如因信息填报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进行修改,重新提交资格初审信息。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所报岗位。

(三)岗位调整

应聘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最低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4月11日前通过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五、考核实施

(一)初面

1.本次招聘采取考核招聘方式,考核分为初面、终面两个环节。初面通知将于资格初审结束后,通过邮件或短信告知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初面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初面资格,由此出现的初面名额空缺不再递补人选。如因考生放弃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初面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最低开考比例3:1时,初面正常进行。初面成绩满分为100分,设置初面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初面成绩仅作为进入下一考核环节的依据,不计入最终成绩,最终考核成绩以终面成绩为准。初面采用个人或集体面谈形式开展,拟在成都市新都区设立考点。

3.如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较多,则在初面之前视情况通过笔试或面谈,按照应聘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为5:1的比例确定初面入围人员。

4.根据初面成绩从高到低,按照终面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终面规定比例的岗位,初面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初面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初面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将在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公告发布情况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相关应聘人员。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进行。

2.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以及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终面资格。

3.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进入终面。因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产生的空缺,按照初面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递补人员,由新都区人社局根据应聘人员在《报名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4.通过资格复审进入终面环节的应聘人员,由新都区人社局发放《终面通知书》。

5.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打印并签字确认;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学历学位相关证明;

国内毕业生:提供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认定证明(若专业名称不一致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尚未毕业的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博士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若专业名称不一致需提供专业认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国(境)外毕业生:提供招聘岗位所需的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尚未毕业的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经驻外使馆或第三方专业翻译机构翻译的入学通知文件。对于专业目录中没有的国(境)外专业,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提供所学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及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的专业认定证明材料,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此外,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本科、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相关荣誉证书、取得科研成果、获得奖励(含奖学金)及能够证明自身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县(市)区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职工的正式证明、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无违纪违法情况说明;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材料;

(7)《新都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诚信承诺书》(附件3)打印并签字确认。

以上材料校验原件,收取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一套。

(三)终面

1.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凭终面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终面。终面拟在成都市新都区开展,时间及地点详见《终面通知书》。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终面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终面名额空缺不再递补终面人选。

2.同一招聘岗位实际参加终面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将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确定为终面入围人员。

3.终面采用半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等方面能力水平。终面成绩为最终考核成绩。终面成绩满分为100分,终面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在达到终面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终面成绩并列的,按初面成绩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若初面成绩再相同,根据《2025年成都市新都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其他要求中的优先录用顺序,按照依次优先原则确定人选。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视情况加试,最终成绩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加试形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终面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要求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公告发布情况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相关应聘人员。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

(一)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考核成绩在达到终面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详见体检通知。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由新都区人社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1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二)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开展,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在公示前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1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三)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新都区人社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体检考察结论和监督举报电话。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本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按照《成都市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管理暂行办法》(成机编办〔2023〕100号),聚焦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结合新都区重点企业开展科研项目需求,由招聘单位派驻进入新都区重点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或参与项目合作,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开展新产品新技术的科技研发、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工作。

(五)薪酬待遇

请电话咨询招聘单位。

七、注意事项和纪律监督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du.gov.cn/)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本次招聘工作由驻新都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驻新都区经信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应聘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1.存在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故意隐瞒或不提供可能影响办理聘用手续资料的。

3.在应聘过程中有作弊等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行为的。

4.故意隐瞒与所报考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

(七)本公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由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八、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一)报名条件咨询电话:

028-83958243(成都市新都区交管委,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编制政策咨询电话:

028-60327620(中共成都市新都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考核考务咨询电话:

028-89399625(成都市新都区人社局,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纪律监督电话:

028-89399378(驻新都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028-64320039(驻新都区经信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附件1-2025年成都市新都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

附件2-新都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3-新都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诚信承诺书

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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