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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海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海南省红树林研究院)招聘工作人员14人公告
海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2025-03-28 09:00

一、单位简介

海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海南省红树林研究院)成立于1958年,隶属海南省林业局,为正处级林业科研单位。内设15个部门、2个下属单位,在职职工182人,主要从事红树林生态修复、热带林木种质资源保育、森林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智慧林业、林业碳汇、森林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基础和应用研究,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等技术服务工作,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提供林业科技支撑。建有国家林草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海南分库、海南文昌森林生态系统国家定位观测研究站、院士工作站等13个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科研示范基地2000余亩。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6个岗位14人。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须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8.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3月27日至2007年3月26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4年3月27日至2007年3月26日期间出生。岗位年龄要求见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现役军人;

9.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10.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1.《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2.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

本招聘公告在省林业局、省林科院官网面及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在省林科院官网及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ngukaoshi.com/#/login?itemId=2fJR7DVdwwW。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省林科院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海南省红树林研究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信息填报不实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报名时间和地点

2025年3月27日8:30至2025年4月26日17:30。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

(1)《海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海南省红树林研究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面)复印件,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复印件;

(3)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相关证明;国(境)外留学回来的应聘人员、国内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需求表中专业不完全一致的,须提供所学课程,并由我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符合专业报考资格。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6)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上传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附件3);

(7)《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见附件2);

(8)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4.资格审查及查询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在已过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系统将于2025年4月26日17:30准时关闭报名注册通道,并于2025年4月27日17:30关闭材料提交通道。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规定时间内准时关闭。

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按岗位的招聘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达不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打印时间:(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省林科院官网。

(三)组织招聘

应聘人员为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不受岗位资格审查人数比例限制),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由海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海南省红树林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水平、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及综合能力等。面试考核实行百分制,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

应聘人员为硕士研究生的,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招聘。

1.笔试

考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履职基本要求等因素,分岗位科学合理设定,且不得低于参加本岗位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省林科院官网上公示3天。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面试前,在省林科院官网发布面试公告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面试前3天在省林科院官网公布。

资格复审须提供《海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海南省红树林研究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如因校方原因晚发或者缓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书。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采用现场PPT演示、答辩和岗位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专业水平、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及综合能力等。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整个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并上网公示。

4.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在省林科院官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

2.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由省林科院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3.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省林科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陪同。

4.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省林科院抽调有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到应聘人员原工作或学习单位,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可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院纪委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报告院党委。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二)公示期满,公示无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将拟聘人员相关情况形成报告报院党委核准后,按程序办理报到和入职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办理入职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聘用人员待遇

(一)根据招录人员技术职称和聘任岗位核定工资待遇。

(二)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类假种、高温补贴、餐费补贴、交通补贴、年度体检、工会福利。

六、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0898-65915692(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电话:0898-65343865(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附件:

1.海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海南省红树林研究院)公开招聘职位表.xlsx

2.海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海南省红树林研究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3.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4.同意报考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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