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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新疆理工学院面向社会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7人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2025-04-14 17:24

新疆理工学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7名,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理工学院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教育厅主管的省属公办本科高校,前身为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于2015年自乌鲁木齐市迁至阿克苏市办学。2019年,经教育部评估批准,转设为新疆理工学院。2025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也是疆内新建高校中首家参与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并顺利通过的高校,学校进入了应用型本科高校发展的新阶段。

阿克苏位于天山南麓,塔里木河源头,丝绸古道要冲,古四大文明在此交流汇集,形成了享誉世界的龟兹、刀郎文化。学校占地面积2848.41亩,一次规划、多期建设,已建成41.7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1.21亿元。校园环境优美,校在林中、湖在校中、人在园中,桃李芬芳,书香雅致。

学校设有9个二级学院,面向全国31个省市招生,现有在校生16000余名,教职工1000余名。拥有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法多学科交叉融通、协调发展的37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6个。拥有院士工作站、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科研平台。

学校秉承“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校训,立足阿克苏,扎根南疆,面向全疆,放眼全国,坚持“用胡杨精神育人,为兴疆固边服务”的育人特色,培养适应区域高质量发展需求,具有实践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具体见学校网站:https://www.xjit.edu.cn/)

二、招聘范围及岗位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新疆理工学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9年4月15日(含)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的,即1979年4月15日(含)后出生。

(八)身心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九)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认证;

(十)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见附件1);

(十一)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各岗位专业要求请参考《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详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十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属于“免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未解除定向协议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公开招聘原则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或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中国新疆人才网、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和新疆理工学院官网等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15日—2025年4月30日18:00,为体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选拔优秀人员到校工作,所有应聘人员均需在网上进行报名。

2.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新疆理工学院主页认真阅读招聘信息,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选择多个岗位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应聘者将应聘材料《新疆理工学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应聘新疆理工学院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证明》《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详见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附件9)等材料按要求发送至应聘岗位指定的报名邮箱:xjlgxyrsc@163.com,文件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所学专业+学历+本人姓名”。

①应聘人员详细填写基本信息,其中包括基本资料、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成员、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等,所填信息要求完整、准确,如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②网络报名过程中,应聘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请咨询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③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④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照有关要求调整为2:1比例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资格审查

学校按相关规定和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按时提交各项材料,资格审查资料不全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报名时的资格初审仅限于2025年4月30日18:00前提交有效应聘材料(指必交报名材料)的人员,报名结束前未提交全部报名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新疆理工学院官网主页上公布。

(四)考试或考核

专任教师岗位满足报考相应岗位条件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直接参加考核,其他应聘人员参加考试。

1.考试

①考试由新疆理工学院组织实施;

②考试采用综合能力测试方式闭卷进行,试卷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笔试时间:2025年5月17日(周六)上午10:00-12:00 笔试地点:新疆理工学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③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3的比例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确定面试人员,按比例排序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入围面试人员确定后,在新疆理工学院官网发布。面试工作由新疆理工学院组织实施。

④专任教师岗位面试以试讲方式进行,其他岗位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知识,专业基本素质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创新应变能力,决策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及人际沟通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算,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根据总成绩得分由高到低(面试不合格者除外)按照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数1:1进入体检环节。

⑤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同,由新疆理工学院组织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2.考核

①考核由新疆理工学院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②考核方式为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知识,专业基本素质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创新应变能力,决策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及人际沟通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③考核成绩当场公布,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核结束后,按照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1:1比例择优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若考核成绩相同,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④总成绩公布:考核结束后,在新疆理工学院官网主页上公布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五)体检

1.体检工作由新疆理工学院组织实施。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新疆理工学院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三甲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分别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由新疆理工学院另行指定三甲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六)考察

1.新疆理工学院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廉洁自律、现实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

2.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七)公示

1.新疆理工学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新疆理工学院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理工学院人事处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视为放弃。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新疆理工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监督电话:0997-2205432

六、其他事项

(一)在考试或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各环节,因不合格或个人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提出递补的,可按照同一招聘岗位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理工学院人才招聘主页及时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三)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新疆理工学院主页发布的考试、考核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考核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四)本次考试、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理工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七、联系咨询

联系人:易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997-2205970(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10:30-14:00,下午16:00-19:30)

指定网络报名邮箱:xjlgxyrsc@163.com

附件:1.新疆理工学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2.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18年)

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5.新疆理工学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6.应聘新疆理工学院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7.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应届毕业生证明

9.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原文标题:新疆理工学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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