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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半年重庆市万州区卫生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20人公告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4-17 18:30

重庆市万州区卫生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备案号:KHZP2025002WZ),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博士20名,具体单位、岗位详见附件1,报考者可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查阅。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0日,如“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周岁,在1984年4月2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对特别优秀的报考人员,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除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外,考生应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5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5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辅修学位或双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4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5周岁以下,均含45周岁;专技10级以上或以下,均含专技10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算。

本公告要求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应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除明确约定外,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视同为应届毕业生的情形)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所要求的医师资格证书、规培证书(规培合格证明文件)、学历学位证等证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在报名结束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其就业合同(协议)、工作经历、社保缴纳等情况不影响其报考,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2023年、2024年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军人,以及退役后一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可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参加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于2025年住培合格的(除明确规定外,最迟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规培合格证书或规培合格证明文件),按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对应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本次考核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wz.gov.cn/bmjz_89642/bm/rlzyhshbzj/zwgk_94688/zfxxgkml/sydwzk/)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相关信息,以免影响个人报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成功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考生,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报名时须线上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并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

(一)查询报考岗位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中要求的“报考条件”,以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各个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二)网上报名

考生须在2025年4月21日上午9:00至4月26日上午11:00期间,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首页“热点服务”→“人事考试网上报名”→“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重庆市万州区卫生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仔细对照学科专业等招聘资格条件诚信报名,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招聘单位根据报名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名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网上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岗位;对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报考岗位要求的各类证明材料(详见附件5,照片要求为jpg格式),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考生均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4月26日上午08:30—11:00。

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第一教学楼101教室(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现场报名并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网上报名流程,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首页“热点服务”→“人事考试网上报名”→“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重庆市万州区卫生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交报考申请并及时下载报名序号等信息。资格查审不合格的,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考核

考核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wz.gov.cn/bmjz_89642/bm/rlzyhshbzj/zwgk_94688/zfxxgkml/sydwzk/)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本次考核主要采取综合面试(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分值100分。

考核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考核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核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面谈)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若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执业)资格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综合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进入后续环节人选。

考核合格人员直接进入体检。体检由万州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得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万州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另行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考察组将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考察,对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进入考察环节后,考生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由万州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万州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需递补的,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选,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七、拟聘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wz.gov.cn/bmjz_89642/bm/rlzyhshbzj/zwgk_94688/zfxxgkml/sydwzk/)公布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以及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资格证及其他认证材料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备案程序完成后,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新招聘人员报到,并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新招聘人员在通知送达后30日内未报到且未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试用期或正式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招聘单位向聘用人员提供依据后,可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按照《岗位一览表》(附件1)执行最低服务期,服务期满方能交流调动,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采取其他手段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表彰奖励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同时通报有关单位。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十、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报考人员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报考人员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咨询电话:区人力社保局,023-58232645;卫生健康委:023-58569865。

(四)本公告由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万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

附件1:重庆市万州区卫生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doc

附件3: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doc

附件4: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2024年版).xlsx

附件5:网上报名上传材料清单.doc

原文标题:重庆市万州区卫生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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