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坐落在鄂尔多斯市城市核心区——康巴什区,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以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体,中等职业教育、成人继续教育和各类技能培训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学实体。学院的基本定位是∶立足当地、面向西部、服务全区,培养具有崇高职业理想和良好职业素养的现代化职业技能人才。学院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优美,占地1022亩,由图文信息楼、教学楼、实训楼、体育馆、餐饮中心、师生公寓等22个单体建筑组成。
学院设有生态工程、生物技术、机电工程、经济管理、市政工程5个系26个专业。学院围绕鄂尔多斯“四个千亿”产业链布局,服务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找准新能源、黄河流域治理、生态修复等产业切入口,依托现有专业基础打造生态环境保护、现代农牧专业群,重点开设生态环境修复、无人机测绘、环境监测、环境工程、种子生产与经营、资源环境与安全、能源动力与材料、动物防疫与检疫等专业,全力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学院现有在编教职工372人,其中正高级24人、副高级85人,自治区草原英才、突出贡献专家1名,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二层次人选1名,三层次人选5名,鄂尔多斯市草原英才4名,鄂尔多斯英才2名,市级青年人才2名。组建教科研团队15支,50人次入选市级以上专家人才库。同时,学院外聘各级各类教师46人,其中非遗传承人2名、银龄计划教师11人、高级职称教师16名。学院人才队伍结构正在不断优化,干部队伍建设焕发出新风貌。
截至目前,我院共获批科研项目226项,荣获各级各类科技类奖项30余项,持有专利181项,其中3项成果完成转化、12项成果入选自治区成果库,主编参编教材论著40余部,发表论文328篇,其中在SCI、EI、核心期刊发表论文75篇。获批教育部、农业农村部、文旅部项目,自治区科技厅关键技术攻关项目,承担内蒙古科技兴蒙项目子课题,承担市级重大专项、市级重点研发项目,单项项目经费上突破100万,最高单项经费达320万。发项目,单项项目经费上突破100万,最高单项经费达320万。
二、公开招聘计划与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为学院招聘控制数人员18人。详情见《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两类人员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或服役满2年);部分岗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人员。
(一)“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及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等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内蒙古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共青团中央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服务地在内蒙古地区人员。
(二)“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三)“高校毕业生”是指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不将签订就业协议、缴纳社保作为限制性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3年度、2024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机构等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2.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3.参加我区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招录的人员按照《鄂尔多斯市高等教育人才引进专项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鄂人才组字〔2021〕4号)规定享受鄂尔多斯市相关人才政策及学院出台的人才相关政策。依据政策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安家补贴、科研启动经费、住房保障等待遇。博士研究生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硕士研究生列入控制数人员管理。控制数人员享受企业养老保险等社保待遇。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2007年4月24日以前出生),本科学士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2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持有副高级职称的要求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二)部分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累计2年(24个月)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体详见《岗位表》)。“相关工作经历”是指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的岗位所需经历。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三)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要求应聘人员必须为2025年报名日(不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5年报名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四)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认证取得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其他条件(含《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5年报名日(不含)之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实施步骤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学院党委会审定、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登录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官网(http://ostxy.edu.cn/),进行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
2.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时间:
网上报名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项目人员”岗位、“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9时至4月30日17时。第一阶段报名截止后,没有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开考,调整为普通岗位。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2025年5月6日16时至19时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第一阶段报名。调整岗位情况在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官网发布岗位变更公告。
第二阶段:普通岗位报名,时间为2025年5月7日9时至5月13日17时。第二阶段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开考。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2025年5月14日16时至19时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可能提早使用电脑报名。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学院网站发布的打印准考证公告。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
4.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符合该岗位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照片下方不得出现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
(2)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PDF格式);
(3)取得毕业证的应往届毕业生须上传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的扫描件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切勿修改或扫描拍照等);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上传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PDF格式);留学回国人员和国内院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毕业生还需提供成绩单扫描件。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包括“项目人员”的经历证明材料、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证件材料要求PDF格式,四个角露出,字迹、公章清晰,否则可不予审查通过。
5.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3年度、2024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在工作简历里填写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单位(机构)。
6.《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等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结合课程表、成绩单等情况,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需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7.应聘人员在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应聘人员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8.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伪造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二)资格初审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岗位表》中涉及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负责资格审查的用人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核应聘人员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提出审查意见。第一阶段于2025年4月25日9:00至5月6日10:00期间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2025年5月6日19:00-21:00对第一阶段改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应聘人员是否具有应聘资格。第二阶段于2025年5月8日9:00至5月14日10:00期间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2025年5月14日19:00-21:00对第二阶段改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应聘人员是否具有应聘资格。
资格初审主要审核报考者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应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在资格初审时限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3.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开考的岗位,资格初审结束后在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官网公布。
4.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笔试
1.笔试只考一科,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根据自治区统一要求,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0.5分。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应聘人员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部分内容加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必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参加考试。
4.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在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官网公布。未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资格复审工作由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组织实施。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材料,在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官网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携带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复印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同时提供研究生和本科两个阶段学历学位证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招聘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具体工作岗位、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和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社会保险个人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4.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5.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3年度、2024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6.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7.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9.经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五)面试
1.在相关部门监督下,面试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教学科研岗位、专职辅导员岗位面试环节分为试讲和答辩;专职实验员岗位面试环节分为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①语言表达与课堂组织能力;②掌握本专业知识及运用能力;③处理教材和教学设计能力;④实践操作能力。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同一考官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试题。
(1)教学科研岗位、专职辅导员岗位面试流程为:试讲时长约12分钟。给定题目、限时备课、现场试讲的形式进行;答辩时长约3分钟,应聘人员需对面试考官提出的专业问题进行现场答辩。
(2)专职实验员岗位面试流程为:试讲时长约10分钟。给定题目、限时备课、现场试讲的形式进行;答辩时长约3分钟,应聘人员需对面试考官提出的专业问题进行现场答辩;实践操作时长约4分钟,给定题目,应聘人员实际操作。
2.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60分、答辩40分(专职实验员岗位为答辩和实践操作分别为20分)。面试采取考官现场打分、现场核分的办法,考官的平均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即为该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及时公布。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总成绩 × 50% + 面试成绩 × 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4.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官网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也在以上网站公布。
5.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面试时,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由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确定),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1.体检
(1) 体检在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由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学院及时组织相关应聘人员在同等级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复检。
(2)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一般成立至少2 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查询全国教师信息系统等方式。对于“项目人员”的岗位和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岗位,要深入其所在单位,采取座谈了解、考察公示、调阅考勤记录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该同志思想和工作情况。最终形成具体的体检和考察结论,报市人社局备案。
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学院党委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和聘用
1.公示
学院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本次招聘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能如期取得的。
3.学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在此,提醒应聘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各环节,凡按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3.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递补等相关事宜。因报名时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5.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提醒广大考生要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本次招聘空缺岗位、补充公告、成绩公布、相关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7.建立应聘人员考试诚信制度。考生单方违约的,将记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三年。考生在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后(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印发的红头文件批复日期为准),出现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放弃并导致岗位空缺而无法进行递补的,将记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一年。
8.本方案由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依据自治区、市有关文件执行或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9.咨询、举报电话:
报考咨询电话:0477-8538062、0477-8383943
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477-8395737
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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