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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国质量检验检测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人公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25-04-22 13:14

根据工作需要,中国质量检验检测科学研究院2025年度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详见招聘单位官方网站。

二、招聘岗位

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政治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等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不超过45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北京高校学生集体户口)。

8.符合人事管理回避有关政策规定。

9.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0.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报名和考试

1.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https://zkecos.com/samr网址注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12时起至2025年4月29日24时止。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3.考试。详见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

4.体检和考察。根据总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院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重点考察领悟“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情况,并查阅考察人选干部人事档案。如有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依总成绩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公示和聘用。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以及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五、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2.招聘单位将在报名网站或单位官网等渠道发布考试等相关信息,请应聘人员关注。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下载:质检院岗位信息表.xls

中国质量检验检测科学研究院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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