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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北京第三实验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人公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4-22 16:02

北京第三实验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公告

北京第三实验学校由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承办,是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两委直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学校位于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是一所十二年学制公办学校。学校将适应怀柔科学城的教育需求,建设一所定向服务于科学城人才子女的学校,学校拟于2025年9月正式开学。

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北京第三实验学校办学需要,北京第三实验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及工作人员,共22名。本次招聘的教师将进入清华大学附属中学及集团校进行跟岗培训;待北京第三实验学校正式开学后进入本校工作。入职后符合《北京第三实验学校教职工公寓分配管理制度》人员可享受公寓分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任教师和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一)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且毕业时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

2023年、2024年离校未落实工作单位,择业期内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在2024年1月1日至此次报名截止时,已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须满足北京市关于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在京就业及落户的各项要求。

(二)社会人员限报名截止时应为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的人员(档案未在工作单位存放的应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恪守工作纪律。

(二)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三)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高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普通中小学师范生免试认定证明。

(四)年龄条件的计算方法为:30岁以下指199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岁以下指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40岁以下指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北京第三实验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17:00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必须通过邮箱(dssyhrzhaopin@163.com)进行报名。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材料发至邮箱,逾期无效。

提交材料说明:下述材料需提交PDF文件,按“顺序+姓名+材料名称”命名(例如:1.张三-简历;2.张三-就业推荐表);报名表Excel文件格式,按“顺序+岗位名称+姓名”命名(例如:10.数学-张三),请勿修改及删除报名表任何其他信息和格式。将PDF和Excel文件打包成Zip或Rar格式文件压缩包(压缩包大小不超过10MB),文件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人员类型”(例如:数学-张三-应届/留学生),发送至(dssyhrzhaopin@163.com)(文件大小不超过10MB),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人员类型”。请严格按照该要求提交,否则视为无效。

应届毕业生材料:

(1)个人简历;

(2)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统招证明(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统招”的,无须开具统招证明);择业期内的毕业生,还须提交存档单位证明信(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至最高学历);

(4)岗位要求的英语等级证书或符合要求的英语成绩单,若岗位没有要求,可不提供相应的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5)最高学历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

(6)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本科至最高学历);

(7)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免试认定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8)身份证正、反面;

(9)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若户口在集体户,提交本人页及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或集体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户口证明(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在XX集体户”即可) ;

(10)北京第三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报名表(Excel);

(11)岗位要求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 。

留学生材料:

(1)个人简历;

(2)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本科至最高学历);

(3)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

(4)留学人员回国证明;

(5)出入境记录(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具);

(6)岗位要求的英语等级证书或符合要求的英语成绩单,若岗位没有要求,可不提供相应的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7)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免试认定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8)身份证正、反面;

(9)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若户口在集体户,提交本人页及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或集体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户口证明(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在XX集体户”即可);

(10)北京第三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报名表(Excel);

(11)岗位要求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

社会人员材料:

(1)个人简历;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至最高学历);

(3)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免试认定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内的其他职业资格证明;

(4)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本科至最高学历);

(5)相关专业证书;

(6)档案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的需提供存档证明;

(7)身份证正、反面;

(8)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若户口在集体户,提交本人页及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或集体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户口证明(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在XX集体户”即可);

(9)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单位介绍信或社保等材料);

(10)北京第三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报名表(Excel);

(11)岗位要求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

2.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岗位需求表,按要求提交材料,确保系统中所提交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学校人事部门将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对资格初审合格者将通过邮件通知进入初试环节。在本次招聘提供的岗位中,每位报名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将取消本次招聘所有聘用资格。请报考人员切勿选报多个岗位。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不合格者,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若应聘人所学专业学科代码与所报考岗位专业学科代码不一致,或国外院校应聘人所学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专业学科不一致,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可对照教育部历年公布的专业目录,以及经教育部批准的各学校特设专业目录,提供所在学校、院或系级出具的相关专业说明材料;国外院校考生提供附有中文翻译的专业课程目录及成绩单;同一专业的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研究生均可报名;所学专业与代码不一致的将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三)初试(笔试)

初试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另行邮件通知,请注意查收邮件。初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在初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复试人员(达到或超过约定比例的按照约定比例确定拟进入复试人员;未达到约定比例的按照初试合格人数确定拟进入复试人员)。

(四)复试(试讲/面试)

复试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另行电话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80分。复试采取试讲课堂片段的方式进行。

(五)考试总成绩

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初试成绩占30%,复试成绩占70%。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在总成绩合格人员(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均合格)中,根据每个岗位招聘人数及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综合确定拟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选。

(六)考察与体检

考察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未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体检和考察、以及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北京第三实验学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请及时关注北京第三实验学校公众号。

五、需说明事项

(一)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应聘者应如实提交个人信息,凡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资格审查、体检、聘用合同或协议书签订及入职报到等工作。因应聘者本人原因,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对受到过刑事处罚、参加过非法组织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师德失范问题处理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报名结束后,我校仅通知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下一步流程,未接到通知则说明初审未通过。

(六)本次招聘公告发布的招聘岗位聘用人员均为事业编制,待遇按国家、北京市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七)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的落户事宜,学校将依据上级下达情况统筹安排,审批程序按照北京市有关政策执行。

(八)学校根据发布的招聘岗位及拟聘人选实际情况,由校三重一大审议确定聘用岗位等级。

(九)此招聘公告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为准,其他任何平台和媒体的转载均不代表我校。

(十)联系方式:010-61666900,李老师。

附件:

1.北京第三实验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2.北京第三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报名表

北京第三实验学校

2025年4月22日

原文标题:北京第三实验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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