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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招聘工作人员12人公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4-23 13:16

2025年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岗位招聘信息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成立于1997年,是一所集中小学为一体的十二年制公办学校,位于海淀区西三旗育新花园(小学部,为海淀区首批素质教育优质校)和新康园小区(中学部,高中为海淀区示范高中、海淀区新品牌学校)。学校接受北京市教委、首都师范大学党委和海淀区教委的领导和管理。

2012年9月,学校按照北京市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的部署,作为昌平区第一所引进名校,承办了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回龙观育新学校。2019年8月,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回龙观育新学校响应昌平区集团化办学和学区制改革工作部署,牵头成立了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回龙观育新教育集团,下辖6个校区;2021年9月,学校与房山区教委签署合作办学协议,承办了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房山分校,2023年9月牵头成立首都师范大学附属房山育新教育集团,下辖7个校区。至此,形成“一个管理体系,十五个特色校区”的十五年制(覆盖幼小初高)、跨区域(海淀、昌平、房山)、师生人数达到16000余人的超大规模集团化办学格局。

在学校领导班子带领下,全体教职工与时代同频共振,为梦想积厚成势,弘扬教育家精神,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先成人后成才,既成人又成才”为育人宗旨,以“重人品、喜敬业、塑能力、崇成果”为评价导向,以“育德、致美、启智、日新”为价值引领,积极构建五育融合育人体系,得到广大家长的充分认可和社会的广泛赞誉。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25年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专技岗位(中小学教师岗位)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应届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和北京市户籍社会人员

(一)应届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

应聘人员为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毕业生的,须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记录,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硕士毕业生原则上应为199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原则上应为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应聘人员为留学回国人员的,报考时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且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非京籍留学回国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及北京市关于留学归国人员落户的相关政策要求(提交落户材料,具体以北京市人才工作局要求为准)。

(二)北京户籍社会人员

截至公开招聘报名时,个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京,且截至2025年7月31日,已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基础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具有敬业精神;

2.报考者年龄须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高级职称或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3.具有聘用岗位所规定的相应合格学历;

4.社会人员需要具备5年及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

6.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工作要求;

7.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2025年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岗位招聘信息》)。岗位需求表所列专业代码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教育部历年公布的专业目录以及经教育部批准的各学校特设专业目录等相关文件。若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学科与所报考岗位专业学科名称相同、代码不一致,或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学校将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二)教师资格要求

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和学科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持有高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可报考低段学科岗位。

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5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正式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其他要求

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30日17: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线上资格审核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请登录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网站(http://www.yuxinschool.com.cn)了解公开招聘公告内容,并通过公招网(https://www.gongzhao.net/index.shtml)报名,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本人要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刻取消报考资格。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要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2),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2.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学校招聘工作小组将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登录学校网站和公招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初审未通过的不另行通知。

3.笔试确认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人员请根据通知要求确认参加笔试。未按时确认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

1.笔试采取“线上”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通识类考试,重点考察综合知识、专业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试时间及方式

具体考试时间和要求将通过手机短信和邮件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应聘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模拟测试和正式考试。

3.成绩查询

应聘人员可于2025年5月28日之后登录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资格复审。未达到1:5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包括:

(1)公招网导出的《应聘人员报名表》(本人在“诚信声明”处签名);

(2)身份证、户口簿(卡)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后续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应届毕业生要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未注明培养方式的须另行提供证明)和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原件及复印件;

(4)择业期内的毕业生须提供学历证、学位证、存档单位证明(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5)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护照、公安机关出具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师范生可提供高校开具的免试证明(证明中明确教师资格证对应的学段、学科);

(7)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和年限的,须提供工作经历和年限的证明;

(8)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如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

(二)面试

1.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面试全程录像录音,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30%、7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如同一职位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如同一职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应由面试评审小组综合评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并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组织考察、体检后进行公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考察组通过相关渠道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个人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情况。拟聘用人选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或主动放弃的不进行递补。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将在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七、其他规定

(一)此招聘公告需求岗位拟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二)学校将在网站公布考试相关信息,考生应保证考试所用网络畅通,因网络不畅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初审未通过的不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须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录取资格,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聘用人员岗位等级: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为专技十二级岗位,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拟聘人员,按已取得的职称职务聘用到相应岗位等级。

(五)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入职等工作,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技术咨询电话:010-68771316、68771284

政策咨询电话:010-82951952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所有。

1.2025年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岗位招聘信息

2.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承诺书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

2025年4月23日

原文标题:2025年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岗位招聘信息

文章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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