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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内蒙古工业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0人公告
内蒙古工业大学招聘 2025-04-25 10:26

内蒙古工业大学2025年度公开招聘博士学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我校2025年度管理岗位和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人员补充工作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的相关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内蒙古工业大学坐落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经、法、管、艺术相结合,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的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设有23个教学单位,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现有20个国家级、10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7个,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建筑学、力学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9个,能源动力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有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力学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进入ESI全球前1%。

二、岗位需求

2025年度,学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的事业编制管理岗位人员和专职辅导员各10名,共计20名,岗位相关要求详见《内蒙古工业大学2025年度公开招聘博士学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4月25日(不含)至2007年4月25日(含)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需求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不含二学位专业、辅修专业)或技能条件;

8.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5年7月30日(含),其他条件(含《岗位需求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本公告和《岗位需求表》无特殊说明,截止日期均为2025年4月25日(不含)。

9.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岗位需求表》中所列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25年7月30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考察的方式(不设笔试环节),按照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通过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zp.imut.edu.cn)快捷入口的“职位申请”入口进入。

2.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09:00至4月30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20:00。报名结束后,通过人数未达到招聘人数的岗位视情况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的岗位在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发布公告。延长报名时间后,仍未达到招聘人数的岗位,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首次在招聘报名系统申请岗位时,需先注册登录招聘报名系统账号,应聘身份(应聘渠道)选择“公开招聘考察”,注册账号时在报名系统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

4.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需要变更岗位或岗位申请被退回再次提交申请岗位的,应先在“已应聘岗位”中取消当前已申请岗位。

5.应聘人员须登录招聘报名系统,按要求完整填写简历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及博士毕业证(或应届毕业生证明)。信息填写不完整,或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条件未能在所填写信息明确反映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包括每一阶段(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二学位、辅修学位)等信息。

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时间、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在备注栏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6.《岗位需求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等提出。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应配合提供相关说明和佐证材料等。

7.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写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保存信息后,应聘人员要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应及时修改,进入资格初审环节后将无法修改。

8.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二)资格初审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根据报名情况随时进行,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负责解释《岗位需求表》中涉及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因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被审核退回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核期间未按要求修改、重新提交岗位申请的,视为报名失败;因不符合当前岗位应聘条件补审核退回的应聘人员,可以在资格初审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在此期间未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报名失败。被初审为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初审期间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资格初审结果无异议。

3.学校将在资格初审期间对初审结果进行多次复核,所有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资格初审期间应经常登陆报名网站查看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即使是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也要在每一阶段资格初审截止前经常登陆查看,避免因复核未通过错过改报时间导致报名失败。因个人未及时登录查看复核结果、未及时修改提交报名信息、网络拥堵等原因导致报名失败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等在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另行公告。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3.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

(1)《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招聘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应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所在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

(5)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6)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单位同意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根据工作进度确定。

2.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持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及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采用答辩的方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根据进入面试环节人数的多少,也可在面试前增加知识测验、实际操作、情景模拟或跟岗试用等考察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将每个岗位面试合格人员按照面试结果从前往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最后一位人员面试结果出现并列的,对并列人员增加排序轮次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1.体检

体检在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部门)具体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询违法犯罪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岗位,应深入有关单位,可采取座谈了解、考察公示、调阅考勤记录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并报校党委会审议,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在该岗位同批次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排序从前往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意见和面试排序情况、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由学校研究确定拟该岗位同批次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排序从前往后依次聘用人员,并在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同批次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结果从前往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和试用期全过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其他影响聘用的情形。

学校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公开招聘结束后,未完成的岗位招聘人数,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将继续分阶段实施补充招聘,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面试,每阶段报名截止时间在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发布公告。

2.应聘人员应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资格复审通过后,其他环节放弃的将被记录在案,作为后续应聘我校岗位考察的重要参考。

3.应聘人员凡与学校(或岗位所在部门)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4.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5.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收取报名和面试费用。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6.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及未尽事宜由学校人事处解释。

六、咨询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的相关通知、公告均通过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统一发布,重要内容通过“内蒙古工业大学招聘”微信公众号适时推送。

2.本次公开招聘过程设置咨询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0471-6575701(学校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471-6575724(学校纪委办公室)

附件:内蒙古工业大学2025年度公开招聘博士学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

2025年4月25日

原文标题:内蒙古工业大学2025年度公开招聘博士学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内蒙古工业大学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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