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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安徽省淮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90人公告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04-25 15:21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度淮北师范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淮北师范大学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岗位汇总表》。

三、相关待遇

详见淮北师范大学网站,也可联系学校各岗位联系人及人事处专门咨询。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博士后和海外经历者优先;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具备副高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具备正高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人才或海外人才,经学校研究,年龄可适当放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纪律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按照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有关人才招聘文件要求执行。

(一)网上提交应聘材料

招聘系统网址:http://hr.chnu.edu.cn:8080/zp.html#/进行账号注册、应聘报名并将详细准确的报名材料作为简历附件上传,同时也可向各岗位联系人咨询应聘事宜。应聘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二)资格审查

收到简历后,人事处、相关单位及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需求的人才邀请其参加考核(审查未通过者,学校不再逐一通知)。

参加考核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身份证、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证明)、发表的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证明、学习成绩单、获奖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

(三)考核工作

由各用人单位和人事处共同组织实施,成立考核专家组,由7人以上组成(原则上外聘专家数量占一半以上)。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面试及试讲占60%、学术成果评价占40%。总分100分,考核成绩低于7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核结束后,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1)面试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个人特长、表达沟通及实际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2)试讲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实现教学目的、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的能力及教学效果等教学基本功。

(3)学术成果评价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潜力。

(四)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表统一使用《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如体检不合格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不予聘用。

(五)考察工作。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结果为不合格。

(六)公示。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签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事宜

(一)招聘工作在淮北师范大学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纪检电话:0561-3803252。

(二)请应聘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报名,以应聘者最终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本《公告》由淮北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周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561-3803218;0561-3803285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沱河东路8号淮北师范大学人事处 ,邮编235000

单位主页:http://www.chnu.edu.cn

招聘系统网址:

http://hr.chnu.edu.cn:8080/zp.html#/

特此公告。

附件:淮北师范大学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岗位汇总表.xls

淮北师范大学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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