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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天津市面向昌都籍未就业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人公告
今日西藏昌都 2025-04-27 10:32

为支持昌都籍高校毕业生到天津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和2025年度天津市事业单位援藏招聘工作安排,决定面向西藏自治区昌都籍未就业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组织

本次招聘笔试工作由昌都市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天津市人社局统一实施。

二、招聘名额

此次共计划招聘30名昌都籍未就业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具有昌都市户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未就业(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止,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人事或劳动关系、无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其中,招聘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届毕业生,2023年、2024年毕业且毕业后未就业的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2025年天津市面向西藏自治区昌都籍未就业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中要求的年龄统一界定为:30周岁及以下为1994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列为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5.通过投亲靠友等方式在2025年5月7日后将户籍迁入昌都市且生源地非本市的外地毕业生,或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后因婚姻关系将户籍迁入昌都市的外地毕业生。

(五)其他条件详见《2025年天津市面向西藏自治区昌都籍未就业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四、报名

此次招聘笔试工作由昌都市人社局商天津市人社局同意后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发布公告

昌都市人社局于2025年4月25日在“藏东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

为进一步压缩招聘周期,提高招聘实效,采取“三同时”机制,即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同时开展。报名时间为:2025年5月7日09:30至5月21日18:30。

(三)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s://zk.xnrczpw.com/nindex/?ecode=tjmxcdzp

(四)报名要求

1.报名资料。报考人员须以JPEG、BMP、GIF、PNG等图片格式或PDF格式上传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结婚证(因婚姻关系将户籍迁入昌都市内的外地毕业生),以及部分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2.资格审查。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正式聘用前凡被发现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相符的,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

3.限报岗位。在符合职位要求的条件下,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填写《2025年天津市面向西藏自治区昌都籍未就业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核表》一式两份。

4.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要求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考生所报岗位如因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由昌都市人社局在报名结束后通知其在5月22日09:30-18:00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得改报。

5.打印准考证。考生于2025年5月23日09:30-5月24日09:30在报名网站上打印准考证。

五、组织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答题,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2025年5月24日上午9:30-11:00。地点昌都市城区(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试组织。笔试考务工作由昌都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3.考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4.应试证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可持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参加考试。

5.成绩公布。考试阅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昌都市人社局在“藏东人社”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6.确定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导致面试人员出现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如因成绩相同,导致进入面试人员超过规定比例的,一同进入面试环节。未达到上述比例要求的,将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并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确定。笔试结束后,昌都市人社局将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反馈至天津市人社局。

2.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天津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六、成绩核算

昌都市人社局负责核算考生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成绩核算办法为: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由昌都市人社局在“藏东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并同步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及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下一环节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人选;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按照面试主考官打分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人选)。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昌都市人社局组织实施,统一安排在昌都市人民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待定。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标准及项目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报告3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报告为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束后,由昌都市人民医院填写相关指标,出具体检合格意见并盖章。未出具体检合格意见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政审

政审工作由昌都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并再次对照岗位招聘条件对参加政审人员进行复查。考生携带政审表自行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并由派出所在政审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政审工作结束后,昌都市人社局负责将体检情况和政审结论反馈至天津市人社局。

九、公示

根据天津市人社局与各招聘单位沟通结果,昌都市人社局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将通过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公告发布范围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昌都市人社局负责核实及处置。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核实后不影响招聘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十、监督管理

昌都市人社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等情形的应聘人员,视情节作出相应处理决定,同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咨询电话:0895-4843357;监督电话:0895-4833011

十一、其他事项

(一)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环节因考生自愿放弃、结果不合格等原因导致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出现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下一环节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人选;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按照面试主考官打分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人选。

(二)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需要对招聘相关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的,在与天津市人社局沟通一致后,由昌都市人社局按公告范围发布调整信息,并通知相关应聘考生。

(三)未尽事宜由昌都市人社局商天津市人社局同意后,由昌都市人社局负责解释说明。

附件:1.2025年天津市面向西藏自治区昌都籍未就业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25年天津市面向西藏自治区昌都籍未就业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核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昌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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