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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上半年四川内江市隆昌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人公告
内江人事考试网 2025-04-28 12:42

关于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和四川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关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发〔2023〕4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5年上半年隆昌市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名,其中: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68名、隆昌市教师发展中心事业人员2名。具体岗位、招聘名额等详见《2025年上半年隆昌市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考核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及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要求相符。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6.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社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招聘条件中对年龄的要求,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即2025年5月8日)。如对35周岁及以下年龄的计算方式为: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6岁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5.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隆昌市古湖街道大西街二段98号锦林大厦六楼)

4.所需资料:

①《隆昌市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④报考岗位所需的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⑤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2张。

⑥报考者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社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

5.资格审查要求: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且调查属实的,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条件,均可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考核

根据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情况决定考核形式,主要采取“笔试+面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在隆昌市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下,由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隆昌市卫生健康局、隆昌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

1.开考比例: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名额形成差额即可开考。若达不到比例要求,则进行岗位名额调减直至取消岗位。

2.“笔试+面试”形式:考生考核成绩=笔试×50%+面试×50%;笔试内容详见《岗位一览表》;笔试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后按岗位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的,不予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形式:考生考核成绩=面试成绩。

4.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生的考核成绩及排名情况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示。

注意事项:资格审查通过后,岗位具体考核形式通过电话的方式通知考生,并领取相应的《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按有关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报考者请保持电话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因所留电话无法联系未能参加考核者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招聘名额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考核成绩相同,则加试笔试,以加试成绩的高低排序)。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工作由隆昌市卫生健康局、隆昌市教育和体育局、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只递补一次。因递补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以及体检合格后又放弃的,不再递补。

怀孕考生按照国公考录函〔2009〕7号复函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及行业要求等执行,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考生弃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

对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有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及其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审批及聘用

经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报隆昌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如系在编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程序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

新考核招聘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持人社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到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之日起,取消其1年内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考核招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周年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在服务期内辞聘的,按聘用合同约定执行。

五、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为保证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在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招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在招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且记录期限为5年或长期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云贵川渝四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作为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的重要参考。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隆昌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 15928376728

隆昌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局纪检监察组 0832-3936473

隆昌市纪委监委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0832-3900519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隆昌市卫生健康局、隆昌市教育和体育局、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隆昌市卫生健康局人事与科教股 0832-3900552

隆昌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 0832-3960978

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 0832-3998608

附件:1.隆昌市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隆昌市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隆昌市卫生健康局 隆昌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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