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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海南省农业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人公告(第1号)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04-29 09:23

海南省农业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面向全国进行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海南省农业学校创建于1946年,是直属于海南省教育厅的一所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校先后被确定为海南省首批国家级重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单位、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海南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学校秉承“有德、有才、有为”的校训,紧贴产业发展,开设种植技术、养殖技术、休闲农业、生物制药、信息工程、营销财会、社会文化艺术等七大类17个专业。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占地925亩,建筑总面积达11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300余人,在册学生1万余人。学校重视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先后与多家头部企业建立起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每年向社会输送4000多名高素质技能人才,毕业生供不应求,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6%以上。近年来,学校在各级各类比赛中屡获佳绩,尤其是在2024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决赛中勇夺两金一铜,金奖排名全省职业院校第一。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5名,其中,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7名,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名,具体详见《海南省农业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须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8.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40周岁及以下、45周岁及以下(具体详见职位表);

9.对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时间计算截止于2025年4月28日;

10.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时间截止于2025年4月28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现役军人;

9.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10.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1.《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2.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信息公布

本方案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农业学校官网发布公开招聘等信息,明确招聘的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年龄等所需资格条件。后续招聘工作中的补充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在与招聘公告相同范围内发布,其他公告在海南省农业学校官网发布。

公告时间: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4日。

(二)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省农业学校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省农业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报名表》,签署《诚信承诺书》,信息填报不实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注册时间:2025年5月5日8:00至2025年5月13日18:00。根据审核结果补充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5月16日18:00。

报名网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7713

报名咨询电话:0898-66988592。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6738902、0898-66738760。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

(1)《海南省农业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或附件3,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面)复印件,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复印件;

(3)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对于国内院校毕业生应聘人员,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代码或名称因教育部专业目录调整、院校专业设置变更等原因,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名称不一致的;对于国(境)外留学归来的应聘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名称存在差异(例如:翻译名称不一致、专业分类标准不同等)的,上述两种情况将由我校的招聘领导小组进行专项审核,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所学专业课程清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研究确定其是否符合专业报考资格。除上述情况外,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的代码及名称须以教育部最新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且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及名称一致;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6)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上传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7)《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见附件4);

(8)提供岗位工作经验证明。提供所报岗位年限要求的社保、住房公积金缴费记录中的至少一种,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岗位工作证明,不能出具以上证明的,不予审核;

(9)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4.资格审查及查询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在已过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规定时间内准时关闭。

考试招聘,按岗位的招聘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农业学校官网发布一次延长公告,如仍未达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招聘岗位被取消的,不再安排相关考生再次报名。

考核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直接进入考核。

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打印时间:(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海南省农业学校官网。

(三)组织考试(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理论(教育学、心理学)。主要涵盖职业教育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国情省情和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等。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划定,但不得低于参加本岗位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农业学校官网上公示3天。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面试前3天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农业学校官网公布。

资格复审须提供《海南省农业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报名表》、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书。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与专业相关的工作经验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所报岗位年限社保养老清单、劳动合同以及单位工作证明并盖章。

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试资格。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教职工准入查询不通过,也将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前,在海南省农业学校官网发布面试公告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开展面试工作。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教学技能(演示)和课堂教学、实操等不同种类,重点测试专业知识、教学设计、教学课堂把控、教学能力等实际工作的能力。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候分区当场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面试成绩,确认无误后签名离场。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整个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并上网公示。

4.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在海南省农业学校官网上公布。

(四)考核招聘

1.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和考试公告。

2.方式:因本次招聘对象为专业带头人或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文件有关规定,采取考核办法进行。

(1)按有关规定成立考核小组。

(2)考核:考核采取“试讲+实操+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考核组成员(考官)评分后,成绩的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得到最后考核得分。考核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考核合格分数线划定: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5分。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赞成才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或赞成票未达标的,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4)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该岗位拟招聘职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候分区当场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面试成绩,确认无误后签名离场。

考核结束后,当天在海南省农业学校官网上进行公布成绩。学校将对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进行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教职工准入查询。查询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准入查询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农业学校官网公布。

面试前,在海南省农业学校官网发布面试公告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整个面试结束后,根据考核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并上网公示。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

2.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由海南省农业学校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海南省农业学校承担。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海南省农业学校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陪同。

4.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海南省农业学校抽调有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到应聘人员原工作或学习单位,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可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农业学校官网公布。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招聘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农业学校官网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农业学校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南省教育厅及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农业学校官网公布,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核准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经海南省教育厅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海南省农业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八)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海南省农业学校纪检办公室:0898-66890806(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2.海南省教育厅人事处:0898-65343302(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1.0898-66988592(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2.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38902、0898-66738760。(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海南省农业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海南省农业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考试招聘)

3.海南省农业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考核招聘)

4.考生诚信承诺书

5.同意报考证明

海南省农业学校

2025年4月28日

原文标题:海南省农业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文章来源: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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