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登录
选择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黑龙江 吉林 江西 江苏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四川 陕西 山西 上海 天津 西藏 新疆 云南 浙江
您当前位置: 事业单位首页
2025年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人公告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04-29 11:11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是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黄山岭路6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

1.岗位表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6日以后出生);应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要求岗位的考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4年5月6日以后出生);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的考生,若具有5年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4年5月6日以后出生)。

2.岗位表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6日以后出生);应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放宽至45周岁(1979年5月6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上毕业专业必须与应聘专业相一致。社会人员报考时应具有学历、学位证书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专业参考目录,及其所学课程、研究方向、论文等材料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六)招聘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将在2025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取得时间要求如下:①2025年当年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②2025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学历认证上的毕业时间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③2023年、2024年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的人员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在二级学院(系)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艺术团、青年志愿者协会、科协任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艺术团、青年志愿者协会、科协任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研究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出具证明,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

2.有1年(12个月)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3.有3年(36个月)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计算工作经历、高校学生干部任职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

(八)资格条件中有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要求的,由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出具证明。

(九)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不作要求。

(十)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一)岗位表一报名时间: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5月6日9:00-5月13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5月6日9:00-5月14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5月6日-5月15日工作日期间9:00-11:00,14: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5月6日9:00-5月15日17:00;

岗位表一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二)岗位表二报名时间: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5月6日9:00-6月16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5月6日9:00-6月17日12:00;

3.陈述申辩时间:5月6日-6月18日工作日期间9:00-11:00,14: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5月6日9:00-6月18日17:00;

岗位表二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二)网上确认

考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考生简历”栏中补充填写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以及岗位表“其他资格条件”中明确规定须具备的相关条件(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日)。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应聘,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5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学校根据公告要求组织现场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与考核的时间、地点将通过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官网(https://www.jshvc.edu.cn)“通知公告”栏目另行发布。应聘人员需主动及时关注网上公告,保持手机畅通,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与考核,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与考核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二)考核方式

各岗位考核方式及占比详见岗位表“考核方式”栏。

岗位表一开考比例为1:3。岗位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

岗位表二为长期招聘岗位,开考比例1:1,自报名开始7个工作日后,我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一旦开考即停止报名,岗位关闭公告于江苏省人社厅网站查看,未开考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5年6月16日。

(三)考核内容及总成绩计算方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素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后续考核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后续考核人员。参加笔试的应聘者笔试成绩、排名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官网(https://www.jshvc.edu.cn)“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布,考生凭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在线查询。

2.技能考核、试讲、面试:考核通知将在江苏卫生人才网和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官网上发布。成绩合格线均为70分(满分均为100分)。

3.总成绩: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各岗位总成绩的计算方式和分值占比详见岗位表。

笔试成绩、试讲成绩、技能考核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各单项考核成绩低于相应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用。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四、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备案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本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单位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应聘人员在30个工作日内不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②2025年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68170915

联系人:司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3620621、83268279;025-68170912。

八、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举报电话、传真:025-83620621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6078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

1.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一.xls

2.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二.xls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2025年4月28日

原文标题: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扫码回复: 时政周报 领取时政每周讲义+模拟题

2025年事业单位备考资料包(通用版)
上一篇:2025年河北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35人公告 下一篇:2025年江苏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8人公告(第一批)
延伸阅读
辅导教材

面授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