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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半年四川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第二批考核招聘工作人39人公告
宜宾人事考试网 2025-05-06 18:25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以及《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信息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以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宜宾市内(不含翠屏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报考需征得编制单位及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公告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其他人员(含留学归国人员)应在现场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证明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6)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5年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应符合《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相关规定。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应聘人员报考时按《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2〕91号)有关要求执行。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5年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8)翠屏区(不含三江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9)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仅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地址: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

网络报名时间:2025年5月20日10:00至5月27日17:00截止。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215(宽)×300(高),大小在30KB至160KB之间。应聘人员应下载并使用照片处理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选择岗位。应聘人员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3.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应按照《报考须知》(附件2)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应聘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以便招聘单位了解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网上填报信息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网上审查。网上审查只对应聘人员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规范、信息填写是否完整等进行审查,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查,但可视情况进行提示。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审查、综合考察中的复核和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网上审查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审查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网络报名截止后,若应聘人员的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均不能进行修改或重新上传,责任自负。

5.打印报名信息表。考生须在填报报名信息后及时按网络提示打印《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后期使用。未及时打印的,后果自负。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和其它相关制度规定或多岗位报考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在任一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对虚假、恶意进行网络报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笔试

此次招聘原则上不笔试。若同一岗位通过网络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大于30人,需先笔试;小于或等于30人则不笔试。如需进行笔试将在网络报名结束后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告相关情况,请考生密切关注。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及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及时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五、现场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单》。

(一)对象及时间

1.不笔试的岗位:通过网络资格审查的考生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25年6月4日至6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需笔试的岗位:笔试后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的5倍根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岗位,该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3楼会议室(地址:宜宾市翠屏区青皮树街31号)

(三)所需材料

1.《报名信息表》2份(请在宜宾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2.宜宾市内(不含翠屏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需提供由编制单位及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下同)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书面证明原件),且务必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认证专业不在国内专业目录中,还需提供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且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

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其中,报考要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所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开具的培训专业、培训期限及预计结业时间等情况的书面在培证明原件;限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5年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需提供《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但务必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并凭证书、证明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未按要求提供公告及岗位所需证件、证明等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面试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凭《面试通知单》、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方式详见《岗位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七、考核总成绩

需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总成绩。所有岗位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其中,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考核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将及时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八、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各岗位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其中考核总成绩相同的,则加试,加试人员根据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后,再安排体检。

(二)体检

1.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3.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4.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5.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免收体检费。

九、综合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和《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等规定,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生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组织部、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确定拟聘用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在体检和综合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并报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组织部、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名额在体检和综合考察环节的递补次数累计不得超过一次。

十、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学位)、专业、考核总成绩、岗位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由招聘单位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其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组织部、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组织部、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其中,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2.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凭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组织部、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831-8224630。

十三、待遇和管理

经本公告招聘且符合现行翠屏区人才政策有关条件的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详情请咨询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人才办,咨询电话:0831-8248779。

十四、特别提示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及时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告。考生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公告,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考生不主动、通讯不畅、不按要求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综合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十五、本公告内容及未尽事宜由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组织部、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六、咨询电话(区号:0831)

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组织部:8248779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237647

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8205965

宜宾市翠屏区卫生健康局:8398055

附件:1.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报考须知

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组织部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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