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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2号)净月高新区岗位资格复审通知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 2025-05-07 16:23

各位考生:

根据本次招聘统一安排,2025年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2号)净月高新区岗位资格复审工作定于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开展,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笔试成绩进入岗位招聘人数1:3(含)比例内的考生参加资格复审。笔试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考生,不列入资格复审人选。

二、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分上下午两批次进行,报到地点为净月高新区管委会7号楼会议中心(长春市净月区福祉大路1572号)。

第一批资格复审岗位为初中语文教师岗位、初中英语教师岗位、初中地理教师岗位、初中心理教师岗位、小学语文教师岗位、小学英语教师岗位、小学数学教师岗位、小学心理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报到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上午7:00。

第二批资格复审岗位为初中物理教师岗位、初中生物教师岗位、初中化学教师岗位、初中历史教师岗位、初中美术教师、初中体育与健康教师岗位、初中数学教师岗位、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岗位、初中信息科技教师岗位、初中音乐教师岗位、小学美术教师岗位、小学科学教师岗位、小学体育与健康教师岗位、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岗位、小学音乐教师岗位,报到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下午13:00。

三、应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身份证(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二)毕业证、学位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三)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维码须在有效期内。未完成学历信息电子注册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成绩单(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

(四)报考限应届毕业生身份岗位的2023年、2024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提供由本人书写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并签字摁手印。同时提供吉林省、长春市、户籍地、高校所在地等地的所有社会保险参保信息截图打印件(社保官方网站、支付宝等),并通过个人手机现场向工作人员展示查询过程。

(五)相关资格证件与证明材料。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考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网查报告;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审查时应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相关岗位要求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如:社保、合同等)。按照公告和岗位条件要求应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所有考生均需要填写《2025年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净月高新区岗位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1)。

(七)如本人无法参加资格复审,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的,除需携带以上全部材料外,还应携带代理人和本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签字授权的委托书(附件2)原件,审核人员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视频核实。

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当事人责任。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附件1:2025年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净月高新区岗位资格复审登记表.xls

附件2:授权委托书.pdf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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