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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海南海口市中医医院(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人公告(第一号)
海口市中医医院 2025-05-08 10:52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根据空编和岗位使用计划,为做好招聘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名,其中考核招聘17名,考试招聘53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附件2《海口市中医医院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6.拟聘用人员需服从医院的工作安排;

7.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海口市中医医院网站同时发布,信息公布时间为: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6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3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端口: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7748。

4.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以PDF或JPG格式(图片大小不超过2MB)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需自行下载《海口市中医医院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详见附件1,填写并本人签名上传图片);

(2)本人有效期身份证或社保卡(正反面合并一张图片);

(3)学历、学位证书及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4)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

(5)《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详见附件3,填写并本人签名上传);

(6)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详见附件2);

(7)属于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4)。

5.报名注意事项:本次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

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初审, 考试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或视实际情况向市人社局报批后才进行考试;考核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比例达到1:1方可组织考核。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5年5月23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2025年5月23日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系统2025年5月23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且于2025年5月23日17时准时关闭。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口市中医医院网站公布。(四)组织考试本次公开招聘采用考试招聘和考核招聘两种方法进行。1.考试招聘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综合成绩为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1)笔试

①笔试内容:岗位所需专业理论知识为主要内容,兼有公共基础科目的内容,采取闭卷的形式。

②成绩计算:笔试成绩为百分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综合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

③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④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口市中医医院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对拟入围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等。

面试资格复审名单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确定为拟入围面试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考生数确定面试资格复审名单。

参加面试资格复审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海口市中医医院2025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由本人签名)、要求工作经验的岗位需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社保缴纳养老清单以及单位盖章的工作证明用来证明工作经验。《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附件3)及网上报名和招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因考生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书面递交放弃《声明书》,递补考生名单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

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在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海口市中医医院网站上同时公布。

(3)面试

①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

②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成绩在面试现场当场公布。

③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④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口市中医医院网站公布。

2.考核招聘

考核面试前,招聘单位对参加考核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等。

参加考核面试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海口市中医医院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由本人签名)、要求工作经验的岗位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养老清单以及单位盖章的工作证明用来证明工作经验。《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附件3)及网上报名和招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考核内容:考核招聘岗位,采取科研评审、面试两部分组成。

(2)考核成绩:科研评审、面试成绩为百分制,科研评审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综合成绩为百分制,按科研评审成绩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专家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详细记录。报考同一岗位的综合成绩出现相同分值时,取面试成绩高分者;面试成绩出现同分,需进行加试。

(3)考核时间及地点:以公告为准。

(4)成绩公布:考核综合成绩通过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口市中医医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考生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考试、考核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审核基本材料、原单位或学校出具表现证明等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应聘人员经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人选名单及结果通过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海口市中医医院网站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核和考试综合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拟录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海口市中医医院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拟录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按规定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录用人员名单。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凭市人社局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市委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进人和聘用手续。对违反考核招聘规定或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入职报到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首次就业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招聘工作保密、监督等事项按上级部门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实施,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医院研究决定,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1.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坡巷路2号海口市中医医院门诊8楼人力资源科(三)。

2.联系人:邱老师、林老师。

3.联系电话:0898—36615705、36653852

4.监督电话:0898—36653793

5.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6755323、66738902

附件:

1.海口市中医医院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海口市中医医院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3.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doc

4.同意报考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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