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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甘肃政法大学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13人公告
甘肃政法大学人事处 2025-05-09 10:51

甘肃政法大学2025年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学校在第一批高层次人才招聘的基础上,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第二批事业编制博士研究生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甘肃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学科为特色和优势,兼有管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学科的省属政法类普通本科院校,是全国最早建立的省属本科政法院校。学校是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院校、首批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院校、第二批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教育基地院校、全国政法院校“立格联盟”成员、全国“法学教育创新联盟”成员、甘肃高校法学教育联盟会长单位。

学校前身是1956年创建的甘肃省政法干部学校,1984年成立甘肃政法学院,开办普通高等教育。2006年取得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资格,2007年开办硕士研究生教育,2017年开办国际生教育,2019年6月更名为甘肃政法大学。2024年取得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资格,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

学校现有兰州市安宁西路校区和兰州新区校区2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共1066.59亩。现设15个学院,有本科专业40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甘肃省一流专业建设点10个,有法学、工商管理、网络空间安全、马克思主义理论、国家安全学等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有3个省级一流学科(其中法学学科为甘肃省优势学科,证据科学、工商管理2个学科为甘肃省特色学科)、8个省级重点学科。建有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兰州基地、甘肃省依法推进社会治理研究中心、甘肃省数字法治产业研究院等17个省部、厅局批准设立的科研平台,4个省级科研创新团队。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

三、人才待遇

(一)采取全职引进方式,纳入学校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及学校校内绩效工资、福利。

(二)根据人才近5年业绩分为四个层次,不同层次人才具体条件及待遇按照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执行。

1.引进待遇:提供具有较强竞争性的安家费、科研启动金。符合办理“陇原人才服务卡”人员,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修订版)》中规定的安家补贴按省财政实际拨款发放本人,单位配套经费包含在学校安家费之中。

2.住房待遇:提供90平方米以上新建教师公寓房源。

3.博士定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获得博士学位前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折半计算),符合学校相应职称条件的可直接定职副教授。

4.特别优秀者其待遇可“一事一议”。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等条件,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不超过40周岁,即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三)不得报考人员范围

1.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3.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五、招聘流程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截止。

2.报名方式:采取邮件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邮件报名的应聘人员,将本人简历及“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等相关材料发送至招聘学院报名邮箱(具体见岗位列表)。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携上述材料至招聘学院报名。

(二)招录程序

1.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应聘人员学历学位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以及专业技术职称等信息的审查工作。招聘单位学术委员会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应对获取国外学位以及获取国内高校自设专业学位的人才进行学科专业认定。

2.心理测验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均须按规定时间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心理测验。心理测验运用标准化量表测试,心理测验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心理测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核、考察

考核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招聘单位人才工作小组要侧重考核人才的业务能力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对应聘人员学术背景进行评估,对其科研成果、教学能力和岗位胜任能力等指标进行量化考核、打分评判。

考察采取面审和函审的方式进行。学院对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审查和人事档案审核。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甘肃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通过查询考生个人征信、筛查违法犯罪行为信息等方式作进一步考察,对考察不合格者、审查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予聘用。

4.体检、公示

体检在三甲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若初检不合格者,可在5天内申请复检,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在5个工作日内,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学校将体检合格、档案复查无问题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5.审批、备案、聘用

对于学校会议通过且招聘环节完整、招聘过程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人事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及备案手续。备案合格的拟聘人员,人事处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来校报到后,凭票据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和体检费。

六、其他事项

(一)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入职后如发生学位撤销情形,将解除聘用。

(二)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在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监督组的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校监督组反映。

人事处咨询电话:0931-7601434

学校监督组电话:0931-7602811

附件:甘肃政法大学2025年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表.xlsx

甘肃政法大学

2025年5月7日

原文标题:甘肃政法大学2025年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甘肃政法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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