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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山东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通知
山东省民政厅 2025-05-12 14:57

根据2025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署安排,请进入山东省民政综合服务中心、山东省社会救助服务指导中心、山东省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山东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面试范围的考生,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时间:2025年5月15日(周四)下午14:00。

2.地点:山东省民政厅南楼三楼会议室。

二、资格审查现场须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查看原件,提交1份复印件),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为同一底版);

2.《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系统导出)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登记表》(见附件1)原件。

3.其他证明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查看原件,提交1份复印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一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查看原件,提交1份复印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2025年7月31日前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

(2)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5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查看原件,提交1份复印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查看原件,提交1份复印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2025年7月31日前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

(3)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5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4)其他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查看原件,提交1份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5年2月17日前取得。

(5)在职人员及网上报名时以应届毕业生、待业等身份报考,目前已与其他企事业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暂无法提供同意应聘介绍信的,须提交承诺书(见附件2)。

(6)考生亲属关系有关情形统计表(见附件3)。

三、有关要求

请于2025年5月14日下午14:00前,将本人资格审查所有材料扫描成PDF版打包发送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山东省民政综合服务中心邮箱地址:smzzhb@shandong.cn;山东省社会救助服务指导中心邮箱地址:sdshdzx@shandong.cn;山东省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邮箱地址:sylfwzdzx@shandong.cn;山东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邮箱地址:wbzx@shandong.cn)。电子邮件的标题统一为“应聘单位简称+岗位名称+姓名”。

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考生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取消面试资格。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未尽事宜,执行《2025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综合类岗位人员公告》和《2025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应聘须知》有关规定。

咨询电话:

山东省民政综合服务中心 0531-51781605

山东省社会救助服务指导中心 0531-51781503

山东省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0531-51781395

山东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0531-51781533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南新街1号山东省民政厅

乘车路线:乘坐B52、B100、B103、B165、K49、K72路公交车到“饮虎池”站下车,东行150米泺源大街路南。

附件: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登记表.doc

2.承诺书.docx

3.考生亲属关系有关情形统计表.docx

山东省民政厅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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