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面向社会为我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19日至2007年5月18日期间出生);
4.2025届博士研究生毕业生;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毕业证、学位证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
6.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以《陕西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见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陕西省水利厅网站(http://slt.shaanxi.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19日8:00至2025年5月23日18:00。
2.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5月19日8:00至2025年5月24日18:00。
3.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陕西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见附件2),认真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后连同报名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sxssltgkzp@163.com。
4.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大学本科及以上各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学信网查询下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和出入境记录。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根据报名人员提供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1.时间:2025年5月28日8:30至11:30。
2.地点:陕西省水利厅机关2号楼301会议室(西安市新城区尚德路150号)。
3.携带资料: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携带身份证、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一致的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和出入境记录。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须留存考生本人有关资料复印件。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陕西省水利厅网站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言语表达和仪态仪表以及专业知识基础和应用能力等要素,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并列的,当场进行加试。
面试结束后,在陕西省水利厅网站公布面试人员成绩。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陕西省水利厅网站公布。
(五)体检
体检医院安排在三级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考察
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个人征信等情况,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陕西省水利厅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将招聘结果上报,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签发同意聘用文件,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三、有关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填写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面试、体检等环节出现递补情形时及时联系。因应聘人员电话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
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029-85256554
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029-85936052
省水利厅人事处:029-61835054
附件:
1. 陕西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doc
2.陕西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doc
陕西省水利厅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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