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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人公告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05-19 18:42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成立于1959年,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坐落于齐国古都、聊斋故里、陶琉名城、世界足球起源地淄博市,是山东省优质高职院校、山东省首批技能型特色名校、山东省乡村振兴示范性职业院校、教育部首批国家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入选“全国高职院校资源建设优势学校60强”。

建校60多年来,学校依托行业优势,打造核心竞争力,不断优化专业设置,打造特色专业,逐步形成了对接绿色钢铁产业链,以冶金类为优势特色,以现代制造类和服务类为支撑,相互关联、协调发展的专业布局。

学校始终坚持立德树人,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内涵建设硕果累累。学校坚持“教育大计,教师为本”的理念,出台激励制度,提高教师待遇,依托教师发展中心,提升教师专业水平,整合校企研发资源,创建产学研结合平台,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之道,为教师职业发展创造条件。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33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31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5月以后出生);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辅导员1、2岗位除外)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以后出生),辅导员1、2岗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5月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gzw.shandong.gov.cn)和山东工业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ivc.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通知均通过学校人才招聘系统(http://sdgy.zp.kooci.net/,以下简称“招聘系统”,建议用谷歌浏览器)发布。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9:00-5月27日16:00

初审时间:2024年5月21日11:00-5月28日16:00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登录学校招聘系统网站(http://sdgy.zp.kooci.net/),注册并如实完整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学校资格初审通过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5年5月27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以下报名材料需上传原件的扫描件至招聘系统。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3)对招聘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相关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和由毕业院校所在院系出具的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证明(格式可参考模板),如果毕业证、学位证或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4)2025年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报名时须提供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5)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允许先报名考试,并承诺(承诺书格式可参考模板)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6)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格式可参考模板)。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提出申请和承诺(格式可参考模板),经同意,可在考察体检开始前提供,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7)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人社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情况的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5年5月。

(8)辅导员岗位还需提供由现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在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以内开具的有效);由毕业学校或二级学院开具的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主要学生干部指: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职务;校院(系)团组织副部长及以上职务;高校学生兼职辅导员;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班级的班长、团支部书记、副班长职务。

(9)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证书或正式发文文件,在报名系统其他附件中上传。

(10)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2.资格审查

学校依据应聘人员在招聘系统中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招聘系统通知。未通过初审的,认真查看原因;提交材料不全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聘系统提示要求补充材料,逾期视为放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招聘系统。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与学校联系。

3.缴费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在招聘系统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招聘系统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人。通过初审且按时完成缴费的人员,视为报名成功,安排考场,否则报名无效。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报名初审通过后,及时联系报考岗位老师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和核减岗位情况通过招聘系统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缴费成功的人员,请及时关注学校招聘系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招聘系统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分为两类,各类均只考一科,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招聘岗位的专业知识、理论水平。第一类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时政方针等基础性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或岗位相关知识,满分100分,题型为客观题,参加考试的岗位范围为教师5-17、19-21岗位;第二类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时政方针知识,满分100分,题型为客观题,参加考试的岗位范围为教师18、辅导员1-2岗位。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在招聘系统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一同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通过招聘系统发布。

2.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面试前进行资格复查,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招聘系统通知。需提供的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2张近期免冠1寸彩照(与报名表中的电子版一致)、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材料。经复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通过招聘系统向社会公布,资格复查通过人员须在规定时间进行面试确认,并通过招聘系统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人,逾期视为放弃。符合条件并且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通过招聘系统发放面试通知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见学校招聘系统)。

教师5-14、16-21岗位、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试讲成绩占70%,答辩成绩占30%);教师15岗位采取试讲、答辩和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试讲30%,答辩30%,技能测试4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考试总成绩确定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考试总成绩在招聘系统发布,同时发布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情况。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查询个人信用、核对材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对考察人选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等进行考察,并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治素质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履职回避等。业务能力考察要突出工作能力,注重考察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心理素质等。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规定项目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gzw.shandong.gov.cn/)和山东工业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ivc.edu.cn)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经山东省国资委同意,报山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学校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学校人员控制总量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人员标准。符合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相应补贴。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孙老师

联系电话:0533-8407796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6:00

监督电话:0533-8407292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张北路69号,山东工业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102室

邮编:256414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3:相关证明模板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2025年5月19日

原文标题: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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