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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云南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次集中招聘工作人员26人公告
红河人才网 2025-05-21 10:03

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河发展集团”)成立于2018年5月,是红河州国资委全额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金10亿元,主体信用评级AA+。主要从事全州公益性和准公益性项目投资、建设、运营,是红河州资产体量最大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公司依托实业发展、资本运营“双擎”之力,统筹推进实体化运营、市场化发展、集团化管理进程,持续深耕开发投资、综合交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城市运营、自然资源开发、医疗健康等领域,企业发展活力与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积极打造干事创业、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以适应新形势下公司发展对干部队伍建设的需求,加快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由红河发展集团统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岗位涉及集团本部及下属企业,各单位招聘的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简历投递邮箱等详见《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社会公开集中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符合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或录用:

(1)与红河发展集团及下属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尚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被红河发展集团及下属单位责令解除劳动合同(开除)的;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开除学籍的;

(5)曾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8)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9)个人原因造成企业严重亏损或资产损失数额较大的;

(10)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13)其他不符合红河发展集团相关应聘资格条件的。

(二)具体岗位要求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具体招聘条件详见《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社会公开集中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红河人才网、云南人才网、智联招聘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3日止。

2.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

(2)符合应聘条件的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并填报《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社会公开集中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社会公开集中招聘诚信承诺书》(附件3),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身份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最近半年个人5寸彩色证件照、毕业证(2025年应届毕业,暂未取得毕业证的,提供大学生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任职、履职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各1份(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邮件请以“姓名+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命名,请根据《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将应聘岗位要求的简历及相关材料扫描件投递到应聘岗位对应邮箱,因本人填报信息错误的简历将不再进行汇总统计(错误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简历内容错误、提交内容欠缺、报名材料加密及其他造成工作人员无法处理简历等行为),红河发展集团不接受除此之外任何形式报名,不按要求报名或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红河发展集团招聘工作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应聘资格等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红河人才网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应聘人员应仔细对照岗位资格条件确定符合条件再进行报名,对于不符合条件仍申报的,不予资格审核通过。

3.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在后续笔试、面试、政审、公示、聘用等环节,还将对应聘人员相关信息进一步审查核实。对违反相关纪律,弄虚作假报名参加应聘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考核

1.两轮面试考核

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产权部(财务共享中心)高级主管岗、外派下属公司财务部门经理岗、外派下属公司会计岗、资本运营部融资岗(非标产品融资)采用两轮面试考核方式,每轮面试总分均为100分。

(1)第一轮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开考。70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面试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面试人选,如第一轮面试分数相同,影响到进入第二轮面试的,一同进入第二轮面试。如第一轮面试人数低于1:3比例,则按照第一轮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人员进入第二轮面试,第一轮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并公布进入第二轮面试人员名单。

(2)第二轮面试。70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第二轮面试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等额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如得分相同影响到拟聘用初步人选确定,则按照主考官考核得分高低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主考官考核得分相同,则通过增加一轮面试的方式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第一、二轮面试成绩及拟聘用初步人选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笔试+面试考核。

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党务专员岗、群团专员岗、资本运营部融资岗(转借款管理)及下属子公司、代管公司招聘的岗位均采用笔试+面试考核方式,笔试、面试的总分均为100分。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开考。60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笔试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笔试分数相同,影响到进入面试的,一同进入面试;如面试人数低于1:3比例,则按照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人员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公示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面试。70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面试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等额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如得分相同影响到拟聘用初步人选确定,则按照主考官考核得分高低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主考官考核得分相同,则通过增加一轮面试的方式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面试成绩及拟聘用初步人选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五)政审

对拟聘用初步人选进行政审,需按要求提供个人征信报告(简版)、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六)体检

1.拟聘用初步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需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首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拟聘用初步人选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七)公示

拟聘用人选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有反映且招聘领导小组对反映的问题在十个工作日内难以查实的,不予聘用。

(八)递补

招聘过程中,因个人弃权、政审、体检、公示等不合格所出现的空缺岗位,可顺延递补1次,递补方式如下:

1.两轮面试考核的岗位:按合格初步人选第二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顺延递补1次,其中:外派下属公司财务部门经理岗空缺岗位依次从合格的高级主管岗、外派下属公司财务部门经理岗进行递补;外派下属公司会计岗空缺岗位依次从合格的高级主管岗、外派下属公司财务部门经理岗、外派下属公司会计岗合格人选中进行递补。

2.笔试+面试考核的岗位:按合格初步人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顺延递补1次。

如成绩排名相同影响到递补的,则按第二轮考核主考官考核得分高低确定递补人选,如主考官考核得分相同,取消递补。

五、聘用

聘用通知下发后,拟聘用人员与招聘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应届大学毕业生持三方协议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薪酬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福利待遇按用人单位薪酬福利管理办法执行。

七、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对本次招聘中各环节的公示公告有异议者,可在招聘期间向红河发展集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有关信息将通过红河人才网发布,请应聘人员主动及时关注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如因应聘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相关信息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二)报考人员需要服从用人单位对岗位及工作地点的安排。

(三)咨询和监督

咨询电话:各单位咨询电话详见《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社会公开集中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监督电话:0873—3728790(马老师)

本公告由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1 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社会公开集中招聘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 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社会公开集中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 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社会公开集中招聘诚信承诺书.docx

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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