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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甘肃省酒泉市第二批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688人公告
酒泉市先锋网 2025-05-21 19:02

为深入实施人才赋能工程和人才强市战略,持续打响“才聚酒泉·筑梦飞天”招才引智攻坚战,吸引汇聚更多优秀人才来酒创新创业,决定开展酒泉市2025年第二批人才引进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全市共设置311个岗位,拟引进688人。其中全市重点产业20个岗位,计划引进22人(市级4个岗位4人、县市区16个岗位18人);市县事业单位198个岗位,计划引进365人(市直事业单位61个岗位102人、县属事业单位137个岗位263人);国有企业34个岗位,计划引进36人(市属国有企业11个岗位13人、县属国有企业23个岗位23人);重点民营企业59个岗位,计划引进265人(酒泉经开区民营企业4个岗位11人、县市区各大园区重点企业55个岗位254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2)

二、引进对象

(一)重点产业引进对象

符合《酒泉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专业目录》需求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二)事业单位引进对象

1.高层次人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2.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原“985”“211”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及其他“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流学科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其中:教育系统可放宽至教育部与地方政府共建师范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医疗卫生系统可放宽至普通院校医学类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乡镇卫生院可进一步放宽至医药卫生类专业专科学历。

(三)企业引进对象

取得引进岗位所需相关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品行,服从工作分配,遵守用人单位工作纪律。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4.引进人员须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毕业证和学位证)。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4年5月24日至2007年5月24日期间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9年5月2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24日以后出生)。个别岗位有特殊年龄需要的,按岗位计划执行。

6.在国(境)外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毕业院校排名须在2025年QS排名前500名以内,且所学专业与岗位设置专业一致。

7.符合引进岗位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引进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工作年限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7.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酒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各类订单、定向、委托培养人员。

9.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引进情形的。

10.参加2024-2025年酒泉市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及教育系统专项人才引进,已被确定为拟引进对象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引进的其他情形的。

(三)专业条件

人员须具备岗位简表中明确的专业要求。研究生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及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等专业目录执行;本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3〕3号)等文件执行。

报名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名;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别的,则该类别所包含的专业均为符合报名专业。

有以下情形的按对应要求执行:

1.报名人员专业以毕业证专业为准。如果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职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经招录单位同意,须由报名人员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职位要求的同一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审核时一并提供审核。

2.报名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但与招聘专业学习内容(研究方向)一致的允许报名,报名人员须提供就读高校开具的一致性证明,并经国内第三方机构公证翻译。

四、事业单位引进程序

(一)组织报名

本次引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1.现场报名。5月24日(星期六)下午16:00,石河子大学中区基础实验楼一楼大厅,5月27日(星期二)下午18:00,新疆大学博达校区图书馆一楼会议室,报名人员持相关材料在宣介活动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人员必须同时在网上提交报名材料。

2.网络报名。2025年5月24日9:00至6月10日18:00可通过手机移动客户端和电脑PC端两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

A.手机移动客户端:请在微信中搜索“酒泉人才”微信小程序或扫描下方小程序二维码,进入小程序后点击“人事考试”模块,选择对应公告进行报名。

B.电脑PC端:在电脑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https://www.jqrc.net”进入酒泉人才网,点击进入“人事考试”栏目并选择对应公告进行报名。

报名参加人才引进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酒泉市2025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1)。

(2)《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复印件)。

(4)甘肃“鼎立信”(http://cx.gscn.com.cn/)失信人查询记录。

(5)2025年毕业的应届生提供由就读高校出具的推荐证明、《就业协议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扫描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

(5)往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中、高级职称人员须提供中、高级职称评聘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6)市外就业或市内国有企业就业人员,提供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在国(境)外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习课程成绩单及翻译件。

(8)岗位简表中明确的其他资料。

所有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二)资格审核

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由组织、人社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岗位进行复审。已通过资格审核的,不允许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合适岗位。

资格审核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凡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提供不实证件和资料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组织考试、考核

人才引进考试工作一般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工作于资格审查结束后在用人单位所在地举行,通过报名初审的报名人员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在西部先锋网(www.xbxf.net)、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rsj.jiuquan.gov.cn)、微信小程序“酒泉人才”及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网站另行通知。面试可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实施。

面试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结构化和半结构化相结合等方式进行,百分制考察评分。如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拟引进人数比例超过40:1,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如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拟引进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采取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引进计划、划定最低分数线相结合的方法确定入围面试资格人选,降低比例的岗位报名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低于80分者取消引进资格。

(四)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通过西部先锋网、酒泉人才网、酒泉党员之窗及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官方媒介公布面试成绩。

(五)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引进人选和备选人选,由组织部门牵头,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统一组织拟引进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备选人选递补进行体检。体检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负责,会同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在校(单位、社区)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备选人选递补进行体检、考察。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在组织、人社部门的指导下,对拟引进人选的人事档案、相关证件等资料进行复审,可与考察合并进行(2025年应届毕业生复审在正式毕业后进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备选人选递补进行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

(六)确定拟引进人选

根据考察及资格复审、体检结果,主管部门召开党委(党组)会议,研究提出拟引进人选,经市、县组织部门部务会议审核后,报市、县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七)公示聘用

引进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岗工作。反映有影响引进情形并查实的,取消资格。

五、企业引进程序

企业实行自主引才,其引才程序由企业自行确定并灵活组织实施。报名人员电话联系企业引才负责人,洽谈相关事宜。

六、政策待遇

(一)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后,纳入酒泉市人才工作事务中心或县(市、区)人才工作事务中心事业编制管理,归属酒泉市委组织部或县(市、区)委组织部管理,根据所学专业和工作需要选派至重点产业专班、园区、企业工作,一个选派工作周期为2年,最长不超过两个周期。选派至专班、园区人员,选派期内享受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待遇;选派至企业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档案工资、职称晋升不受影响),用人企业按照协议约定为选派人员发放薪酬、福利。选派期满考核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选择留在企业工作或统筹安排到事业单位工作。符合酒泉市或县(市、区)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兑现相应待遇。

(二)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后,纳入事业编制管理(部分单位岗位编制备案制管理,详见岗位需求表),享受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待遇。符合酒泉市或县(市、区)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兑现相应待遇。

(三)重点产业人才、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后,设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企业人才引进后,与企业签订合同,约定待遇及试用期限,由企业负责落实其待遇。

七、纪律和监督

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在人才引进工作程序启动后,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引进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事项

(一)人才引进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需调整、补充事项的,将在西部先锋网(www.xbxf.net)、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rsj.jiuquan.gov.cn),微信小程序“酒泉人才”另行公告,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报名后,要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工作或在报名、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等各环节、程序中,有弄虚作假、违反纪律等情形的,经调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需求表专业要求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酒泉市委组织部  0937-2775123、2776123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7-2618488

酒泉市教育局  0937-2612061

酒泉市卫生健康委  0937-6982008

酒泉市政府国资委  0937-2626803

酒泉职业技术大学  0937-2688190

中共肃州区委组织部  0937-2683792

中共金塔县委组织部  0937-4428562

中共玉门市委组织部  0937-3338897

中共瓜州县委组织部  0937-5559938

中共敦煌市委组织部  0937-8968522

中共肃北县委组织部  0937-8123088

中共阿克塞县委组织部  0937-8322324

附件:

附件1.酒泉市2025年人才引进(第二批)报名登记表

附件2-1.酒泉市2025年重点产业人才引进(第二批)岗位需求表

附件2-2.酒泉市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第二批)岗位需求表

附件2-3.酒泉市2025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第二批)岗位需求表

附件2-4.酒泉市2025年国有企业人才引进(第二批)岗位需求表

附件2-5.酒泉市2025年民营企业人才引进(第二批)岗位需求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中共酒泉市委组织部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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