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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天津市军民融合发展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人公告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05-30 09:05

为进一步加强天津市军民融合发展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人才队伍建设,满足中心工作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中心拟公开招聘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制定招聘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军民融合发展促进中心

(二)招聘单位性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

(三)主要职能:承担军地先进技术成果展示、转化和推广应用等工作;承办军民融合需求对接活动,协助推进军民融合重大项目落地;开展军民融合发展相关理论研究,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承担军民融合发展信息收集、发布等工作,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服务;承担市委军民融合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此次招聘涉及3个岗位、计划招聘3人。

1.综合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十三级)1名:负责材料撰写、公文处理、信息宣传、综合管理、党建事务等相关工作;

2.研究咨询岗(专业技术岗十三级)1名:负责开展军民融合理论、政策课题研究,编制调研报告,撰写信息简报等文稿工作;

3.信息服务岗(专业技术岗十三级)1名:负责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并撰写调研报告,制定规划方案。

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天津市军民融合发展促进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5年全国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2023、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应聘人员毕业时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应在25周岁及以下(即为1999年6月4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应在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4年6月4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即为1989年6月4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启动报名工作第一日。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专业指导目录为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不得以辅修专业报考,以第二学士学位或第二硕士学位报考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学历学位证书。

5.具备较强的文字综合、沟通协调和调查研究能力,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岗位要求。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4.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中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5.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7.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经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人员除外);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父母、配偶或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不得报考;

10.非公派原因曾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的,不得报考;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具有下列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1.烈士子女;

2.退役大学生士兵(军士);

3.现役军人子女、家属。

四、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s://gyxxh.tj.gov.cn)发布,发布时间自2025年5月29日开始,报考人员也可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查看招聘信息。

(二)报名、缴费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通过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左侧的“事业单位考试”栏目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6月4日9:00至6月11日9:00

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6月4日9:00至6月11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5年6月4日9:00至6月12日16:00。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每科报名费为45元,共90元,缴费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逾期未交费视作报名无效。

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5人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写作水平和综合能力,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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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5年6月19日9:00起。

笔试时间:2025年6月22日(周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5年7月5日,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满分200分,合格分数线为10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如报名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5:1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须携带报名表、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也可附上在校期间获得的奖励证书、研究成果、公开发表的文字作品以及其他需要材料。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出现未参加、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放弃面试的情形,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如递补过程中出现成绩并列考生,同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面试

面试时间:2025年7月19日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在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面试不收取考生面试费用,面试准考证在资格复审期间发放给复审合格人员。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于当天所有面试结束后现场统一公布。

(六)成绩汇总与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其中,笔试成绩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相加。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s://gyxxh.tj.gov.cn)发布。

(七)体检

每个岗位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由我中心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出现未通过或放弃体检的情形,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员,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八)考察

考察由我中心或主管单位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原则确定递补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九)公示及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将在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s://gyxxh.tj.gov.cn)和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进行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程序。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原则确定递补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转正;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需对招聘工作进行调整的,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调整公告,请随时关注。同时请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准确、有效的手机号,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对专业有任何疑问的,可以直接拨打报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了解。

政策咨询电话:022-88626416(王老师)

监督电话:022-68906995(苏老师)

网站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2-1233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附件:天津市军民融合发展促进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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