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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人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 2025-06-16 17:03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简称广西质检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建成国家食糖及加工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石化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茧丝绸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等三个国家级质检中心,十个自治区级质检中心。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标准化、科研创新、人才培训等质量技术服务为一体,检验检测能力覆盖食品、农产品、工业品、消费品、生物医药、生态环境等20多个领域。目前在用实验室 5.7万平方米,是广西现代服务业中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国际化检验检测认证技术机构,是全国文明单位、全国青年文明号,广西服务业品牌单位、新型研发机构、CEPA先行先试示范基地。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年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工作经历等要求。

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报名首日(年龄需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6月18日至2007年6月17日出生)。岗位要求的职称均为非“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取得的职称,职称、职业资格等资格证件,应在2025年6月17日及以前取得。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报名的专业、学历、学位应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并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完成学历学位认证,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通过定向招聘、简化程序、放宽条件等方式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有且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0.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补充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质检网(www.gxqt.org.cn)发布。其他具体招聘事项通知在广西质检网(www.gxqt.org.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17日9:00至2025年6月25日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电子邮件报名的形式,不接受现场递交材料、邮寄材料、电话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人员应将报名材料扫描电子档及本人签字扫描件压缩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hr@gxqt.org.cn。邮件标题及压缩包文件命名格式为“广西质检院2025年公开招聘+姓名+岗位代码”,报名材料按顺序编号并命名(如:1-XXX报名表,2-XXX身份证)。材料不全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不予受理。

3.报名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可从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检网下载,贴好近期2寸彩照,打印后签名处须手写签名,扫描成PDF格式)。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二面合并成一张PDF)。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毕业证、学位证(国内学历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海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4)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等。

(6)本人近期免冠证件彩照。

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视为无效。所提交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公开招聘期间,报名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我院收到报名材料后,将回复邮件确认报名成功。如报考人员在报名后2个工作日内仍未收到回复邮件,须联系我院人事部进行咨询。

4.报名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广西质检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职称、年龄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列入考核对象。资格审查由广西质检院纪检监督小组全程监督。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本单位网站发布,不进行个别通知,由应聘人员自行查阅。

(三)考试方式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引进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考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1.考核人选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作为考核人选。

2.考核方式

采取考察谈话、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等形式进行。在以上考核均不影响聘用的情况下,如考核对象人数多于招聘岗位人数时,该岗位增加面谈考核环节,与考核对象面谈,进一步了解其专业素质、研究创新潜力、岗位匹配度、沟通表达能力等情况并进行评分。

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考核对象人数多于招聘岗位人数的,按面谈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组织应聘人员体检。

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的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由广西质检院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对在体检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由广西质检院党委研究确定是否根据面谈评分由高到低递补,确定人员后组织体检。

(五)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经广西质检院党委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且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拟聘岗位等。

(六)聘用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2.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相关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3.批准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核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涉嫌犯罪的,交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本次招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实行回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本单位人员涉及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3391282、0771-5530325。

(四)招聘联系电话:0771-3389551。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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