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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浙江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健康系统面向普通高校招聘应届毕业生86人公告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 2025-06-16 17:14

为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人才结构,满足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优秀人才需求,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健康系统面向普通高校择优招聘2025年医学类专业毕业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67个计划招聘86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理论知识和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6.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出生1989年6月20日(不含)以后〕;

7.具有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符合条件之一即可)

1.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应届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相应学位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2025年应届并取得相应学位毕业生。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或校级三好学生;

②在校期间获国家励志奖学金1次,或全国重点建设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获校级一等奖学金1次,或其他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获校级一等奖学金2次。

3.余杭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临床医学类专业2025年应届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毕业生,报考儿科、急诊重症(重症医学、急诊医学、院前急救)、感染科、精防科等急需紧缺的专业岗位。

4.余杭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临床医学、全科医学、预防医学等专业2025年应届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毕业生,报考余杭区西部医共体分院的岗位(百丈、鸬鸟、黄湖、径山分院)。

(三)不得应聘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非2025年高校毕业生;

6.定向生、委培生;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本公告“应届毕业生”,指按学制应于2025年内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以及非国民教育形式毕业生。

2.本公告“生源地”,指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3.关于“两个同等对待”,指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4.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以毕业证书为认定依据。

5.国外学历学位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开展择优招聘、签约。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5年6月20日9时—6月25日16时。

报名网址:https://yh.pta.zj.cn:8017(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择优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

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并进行诚信确认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只注册不报名的,报考无效。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择优签约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择优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

时间:2025年6月20日9时—6月27日12时。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未通过的人员将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资格审查期间改报并再次接受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部分紧缺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对通过资格初审但报考岗位不开考的报考人员,告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报,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考生放弃报考。

3.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①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含首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学校核发的含有成绩单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相关荣誉证书。

②硕研及以上学历学位报名人员须提供上一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岗位规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其他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

网上报名上传的审核材料均要求为原件的扫描件(JPG或PNG格式)。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40%、60%,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形式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必须按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5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不足5倍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包括但不限于以专业答辩和双向交流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面试分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阶段,确实无合适人选的,允许岗位空缺。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若考试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同,则加试一轮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前,各招聘单位汇总应聘毕业生材料报送至区卫生健康局和区人力社保局进行资格复核。通过资格复核的人员,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和考察内容、标准参照杭州市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有关规定执行(如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同时增加心理健康评估项目,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考察期间,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材料,视为放弃本次聘用资格。

考察、体检放弃或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择优原则,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对拟聘用人员在余杭区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批准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文件下达后一个月内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须在所聘用单位服务满5年(含见习期或试用期,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五)其他事项

招聘过程中对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的有疑问,可联系相关单位(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监督电话:

0571-89391970(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健康局)

0571-89391130(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公告由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健康系统面向普通高校择优招聘2025年应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xlsx

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健康局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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