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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北京科技职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人公告(第二批)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6-17 13:44

北京科技职业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公告(第二批)

2025年,教育部批准以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为基础设立北京科技职业大学,是北京市人民政府举办的第一所市属公办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学校办学近70年来,抓住了国家和北京市历次职业教育改革机遇,率先成为国家级示范性高职学院、国家级高职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单位、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A档前十)。2025年,跻身全国60家职业本科院校行列,被誉为全国职教改革的先行者、首都职业教育的排头兵。学校整体办学实力和综合水平位列全国前列,居于全市同类院校首位。2025年高等教育专业评价机构软科首次发布本科层次的“职业技术大学排名”,学校在中国职业技术大学排名中位列第六名。

学校地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校园占地813.75亩,具备良好的办学条件、完善的基础设施。校内产教融合实践平台25个,实训场所283个,校外实习基地235个。学校开设机电、航空、汽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经管、艺术七个专业群,设有机电工程、航空工程、汽车工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工程、经济管理、艺术设计等七个二级学院以及军士教育学院、基础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教学单位。学校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首批开设合成生物技术、汽车工程技术、机械电子工程技术、自动化技术与应用、集成电路工程技术、数字媒体艺术等职业本科专业。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21〕22号)和《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京人社调发〔2018〕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批次计划公开招聘33人,其中专任教师岗31人(含高层次人才岗14人)、辅导员岗2人。具体岗位信息和要求详见《北京科技职业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岗位计划表》,学科专业要求参考《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18年)等相关文件。

二、招聘岗位类别

(一)高层次人才岗位

学校在智能制造、航空维修、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生物技术、大数据与会计、数字媒体技术、马克思主义理论等相关学科方向引进高层次人才,为学科(专业)带头人储备人才力量。学校为吸引优秀人才,设置了年薪制教授和高岗位、高待遇、高任务的准聘制引才模式。对特别优秀的应聘者实行年薪制,或优先通过准聘制引进。

(二)其他专任教师岗位

招聘对象为应届博士研究生、本市调入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社会人员或留学归国人员等。

(三)辅导员岗位

招聘对象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本市调入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社会人员或留学归国人员等。

三、应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四)应聘者按照不同身份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京籍应届毕业生年龄可适当放宽,非京籍应届毕业生应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相关条件和进京落户要求。

2.社会人员(含本市调入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其中,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人员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可适当放宽,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政策人员可不受户籍限制。

3.国内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应于2025年10月31日前取得博士后证书且办结出站手续。非京籍(未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博士后出站人员须符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对于特别优秀人员,可以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4.留学归国人员须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相关条件和在京就业落户有关要求,应聘者应在2025年9月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留学认证书。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具体要求见《北京科技职业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岗位计划表》(附件1)。应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人员还应满足《北京科技职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附件2)所列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正处于影响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此前的公开招聘和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行业行为准则等影响师德师风行为的;

6.不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七)符合北京市公开招聘其他相关政策要求。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同时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beijing.gov.cn/xxgk/gkzp/)和北京科技职业大学网站(https://www.bpu.edu.cn/)人才招聘版块中发布,其他平台发布与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均不保证其真实性。

(二)应聘报名

应聘者请登录北京科技职业大学网站(https://www.bpu.edu.cn)人才招聘系统,注册并创建简历,简历内容需完整并与本人情况一致,简历填写并成功提交后应聘相应岗位。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创建简历时应在招聘系统中上传应聘岗位要求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可上传学信网下载的在线学籍报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手签字版承诺书和其他应聘岗位要求的资历、学术水平等材料。承诺书在招聘系统主页“公告”栏下载。

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6月27日16:00。

(三)资格审查

学校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在招聘系统中提交的个人信息及简历进行资格审查。因填报信息不全或不正确,从而影响条件认定的视为资格不通过。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者进入后续招聘环节,学校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进入后续环节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核状态将在招聘系统中显示,请应聘者关注人才招聘系统。

(四)初选

专任教师岗位初选由各用人部门自行组织,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自行确定初选方式,不仅限于笔试、面试,具体以各用人部门通知为准。本环节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80分。根据初选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后续考察环节人员,通过合格线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通过合格线人数确定进入后续考察环节人员。

辅导员岗位应聘者在资格审查通过后,按具体通知要求向指定邮箱提交个人专业能力陈述(包括但不限于教育经历、学业成绩、工作或实践实习经历和成果、特长爱好、应聘优势等)和回答问题视频。视频要求本人正脸清晰出镜,时长不超过4分钟(个人专业能力陈述2分钟,回答问题2分钟),视频大小不超过100M,文件名以“应聘岗位-姓名-最高学历学位-专业”命名,未按时提交上述材料者视作放弃应聘。本环节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80分。根据初选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以1:10的比例确定进入后续考察环节人员,通过合格线人数达不到1:10比例的,按实际通过合格线人数确定进入后续考察环节人员。

通过初选进入后续考察环节人员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

(五)组织实施考察

考察由学校统一组织。对应聘专任教师岗位人员的教学能力、学术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对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进行考察。本环节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80分。按1:2的比例进入试岗环节。

进入考察环节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心理测试。

(六)试岗

高层次人才岗位不开展试岗,其他岗位开展试岗。试岗由各用人部门安排,试岗结束后由用人部门出具试岗成绩。试岗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80分。

(七)确定拟聘

学校按1:1的比例对拟聘人选进行档案审查,并通知拟聘人选到指定医院参照教师资格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学校集体研究,审定拟聘人选和候补拟聘人选。

学校在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未通过招聘程序的应聘者不做单独通知。

拟聘岗级根据拟聘人员实际情况和学校聘岗有关规定确定。

五、相关说明

(一)本公告需求岗位聘用人选均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的聘岗级别及待遇等事宜按国家、北京市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佐证材料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佐证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合同,由应聘者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终止聘用,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应届博士研究生和博士后人员应提交2位从事领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五)应聘者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招聘各环节工作。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招聘环节的,学校可取消其拟聘资格。

(六)本次招聘只接收应聘者在北京科技职业大学人才招聘系统中 创建并成功提交的简历,其他途径投递简历无效。招聘各个环节的流程状态将在招聘系统中显示,请应聘者关注人才招聘系统。

(七)由于个人放弃、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资格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学校视情况可从同一岗位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本公告中“应届毕业生”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过职工养老保险,且在2025年9月前取得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且未缴纳过职工养老保险的毕业生。

(九)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者应保证所留邮箱有效,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邮箱、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应聘者本人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六、联系方式

(一)关于公开招聘岗位职责、招聘条件等设岗问题,咨询各招聘岗位所在部门,具体联系方式详见《北京科技职业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岗位计划表》中“联系信息”栏信息。

(二)关于公开招聘组织程序、报名系统、人事管理政策等,咨询学校人事处张老师(联系电话:010-87220271)。

(三)关于人才招聘系统技术问题,咨询技术支持李老师(联系电话:15503020738)。

附件:

1.北京科技职业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岗位计划表

2.北京科技职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

北京科技职业大学

2025年6月17日

原文标题:北京科技职业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公告(第二批)

文章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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