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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0人公告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06-18 13:12

根据《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200名。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主要为公安机关日常警务活动及相关工作提供辅助支持。值班、备班工作较为繁重,值班期间采取封闭式管理。具体岗位及工作地点详见《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4.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5月31日至2007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条件。

烈士及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在职人民警察配偶、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损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信息或者言论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行政处罚的;

4.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法被辞退解聘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11.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5年6月23日9:30至6月27日18:00。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通过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安厅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s: //xzgwy.appms.cn/XZZW/KaoSheng/index.php)进行报名,考试免收报名费。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

3.报名时,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不诚信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下载打印签署《报考警务辅助人员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并上传。另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10KB以下),以及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非必要上传项)、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网址:https://www.chsi.com.cn)、户口簿本人页等扫描件。报考岗位1的应聘人员另须上传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见义勇为证明书扫描件;在职人民警察的配偶须上传另一方在职证明。

4.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大专(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前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三)资格初审

1.时间:2025年6月23日9:30至6月27日18:00。

2.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报名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1.资格初审和报名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应随时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报考岗位是否审核通过。报名申请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审查意见,及时补充完善信息重新提交。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

2.应聘人员提交报考申请后,应及时通过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

3.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参加笔试,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待笔试时间、地点确定后,在报名网站及“平安西藏”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五)报名须知

1.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条件报名,自身条件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信息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应聘人员对计划和岗位信息表中有关要求有疑问的,可通过《岗位计划表》中所留联系方式直接向招聘单位咨询。

4.应聘人员须认真严肃选择报考岗位,经网上审核通过后,将无法更改相关信息。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出现的问题,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5.应聘人员在系统报名、下载准考证时遇到问题,请及时拨打技术服务电话,联系电话:0431—81100085。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初步定在7月,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二)笔试科目

《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内容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政治理论知识、法律基础知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政治素养和法律知识等。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三)考区设置

此次公开招聘笔试在区内设置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那曲、阿里7个考区;区外设成都1个考区。户籍地在区内的考生根据户籍地自动生成考区;户籍地在区外的考生考区自动生成为四川省成都市。各考区将根据报名人数情况设置笔试考点。应聘人员考点详见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四)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程序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参加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人数与岗位计划数4: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各岗位进入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4: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人员范围;不足4: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人员范围。

(五)成绩公布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及进入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及“平安西藏”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相关事宜在报名网站及“平安西藏”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报考警务辅助人员考生诚信承诺书》,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报名网站下载并签字捺印的《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3),个人征信报告等资料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烈士及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在职人民警察配偶须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所填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的、隐瞒有关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应聘资格。

4.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报名网站及“平安西藏”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和《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等执行。具体项目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成绩现场公布,由应聘人员在《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2025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表》上签字捺印予以确认。对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现场向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的不予受理。

3.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体能测评项目及合格标准
 
男子组
序号 项目 合格标准
1 纵跳摸高 ≥265厘米
2 10米×4往返跑 ≤14″3
3 1000米跑 ≤4′50″
女子组
序号 项目 合格标准
1 纵跳摸高 ≥230厘米
2 10米×4往返跑 ≤15″3
3 800米跑 ≤4′45″

六、面试

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范围。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报名网站及“平安西藏”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政治考察

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原则上按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政治考察人员范围。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最终确定进入体检和政治考察人员范围。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及“平安西藏”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分别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工作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时间及具体要求等相关事宜在报名网站及“平安西藏”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政治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递补

对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

八、公示

经体检和政治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分别组织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相应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

九、聘用和培训

(一)聘用

经公示无问题的确定为聘用对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培训

用人单位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后,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全员集中培训,培训后正式上岗。

十、待遇保障

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薪酬待遇按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薪酬待遇由基础工资、层级工资、工作岗位补贴、学历补贴和在藏工龄补贴、绩效考核奖等部分组成,每月应发工资额不低于7400元。在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以及缴存住房公积金后,每月实发工资额不低于4500元。

警务辅助人员在岗工作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以及婚丧假、产假等法定假期。

十一、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须始终保持手机畅通,招聘过程中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应聘人员的,视为该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其他未尽事宜,以报名网站及“平安西藏”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公告为准,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四)本次公开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五)为避免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应聘人员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计划表》等信息,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

附件:

1.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2.报考警务辅助人员考生诚信承诺书

3.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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