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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江苏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系统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人公告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06-19 14:59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研究决定,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23日至2007年6月27日期间出生);取得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4年6月23日及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5年12月27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⑤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ks/,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5年6月23日9:00-6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6月23日9:00-6月28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5年6月23日-6月29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5年6月23日9:00-6月30日16:00;

5.缴费时间:2025年6月23日9:00-7月1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6月27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报名咨询电话。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证件到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zjna.gov.cn)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7月2日9:00-12:00登录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7月11日10:00起登录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 6月29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由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内容为报名所需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岗位表中各岗位要求)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2025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推荐表、2025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等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须签订无工作单位的承诺书(附件2)。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合格线内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在3:1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一)笔试。笔试科目为《岗位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录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笔试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60分不予进入下一轮测试。

笔试时间为7月13日(周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可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查看笔试成绩。

(二)面试。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工作技能和业务能力。面试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

面试时间为7月27日(周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参加面试人员按有关规定需缴纳面试费100元。

(三)总成绩计算。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计算。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考试时间、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与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社会发展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岗位等级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未就业的毕业生见习期满后聘用到相应等级)。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 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2025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5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0511-80823536、80825663(经开区社会发展局);

考务咨询:0511-84425552(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

监督电话:0511-83175019(经开区纪检监察三室);

0511-83378271(经开区党工委组织部)。

本招聘公告由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2.承诺书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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