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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吉林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人公告(2号)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2025-06-23 17:13

2025年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林省人才发展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关于创新优化人事管理政策支持高等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高质量做好2025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2025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号)》等文件精神,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共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25年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23日至2007年6月23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6月23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1.心理健康教育教师(1)岗位级别:初级专业技术岗位(2)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3)招聘人数:1(4)招聘岗位条件: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心理学类专业。

2.学生辅导员

1(1)岗位级别:九级管理岗位(2)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3)招聘人数:

2(4)招聘岗位条件:35周岁及以下,男性,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哲学(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经济学(门类)、政治学、社会学(一级学科)、教育学(一级学科)、心理学、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中国语言文学、公共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法学(一级学科),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专业不限和本科或研究生阶段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班长、团支书、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任期满1年)或具有专职学生工作经历(至少半年)。

3.学生辅导员2(1)岗位级别:九级管理岗位(2)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3)招聘人数:2(4)招聘岗位条件:35周岁及以下,女性,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哲学(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经济学(门类)、政治学、社会学(一级学科)、教育学(一级学科)、心理学、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中国语言文学、公共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法学(一级学科),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专业不限和本科或研究生阶段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班长、团支书、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任期满1年)或具有专职学生工作经历(至少半年)。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需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2026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5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回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47.93.251.19:8851/zp.html#/。(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技术支持电话:张老师18304489536孙老师15843042707)

(二)报名时间。2025年6月25日至7月1日,9:00—16:00。(工作日受理报名资格审查)

(三)报名要求。

1.凡有意应聘者请按网址登录招聘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应提交的佐证材料包括:

(1)2025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扫描件;

(2)身份证扫描件;

(3)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其中在读2025年12月31日前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考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学生辅导员1和2岗位的考生需上传中共党员证明扫描件(附件3),及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或聘书扫描件。以上材料未能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实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制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材料、联系方式以及个人诚信承诺书,个人需承诺所提供信息材料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

(四)资格审查。由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1年版)》《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考生报名预留手机号码或查看报名系统。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学校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一)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为保证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本次招聘所有教师岗位均设置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分数为65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每个岗位面试采取的具体方式由学校另行通知。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二)面试前,由学校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以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三)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如超过招聘单位一个工作日内承载面试人数最大值时,可视情况采取多轮面试或笔试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数量,在加试前按照超出招聘计划数一定比例进行明确。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考试成绩在学校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或考察合格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25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26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等有一个日期为2025年的,可视为2025年毕业生)。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或考察合格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lzkb.com)以及省人社厅“96885”平台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学校官方网站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431-80580309、80580311(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监督举报电话:0431-80580302(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纪委(省监察委员会驻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主管部门电话:0431—89968301(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人社部门电话:0431—88690586(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十、本公告由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2025年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

2.2025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中共党员证明模板

4.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模板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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