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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人公告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06-25 16:38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隶属于山东省商务厅,是山东省最早也是唯一专门从事外经贸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是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山东省第一批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山东省省级文明单位、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

学院目前有在校生12000余人,开设24个专业,其中,国际贸易实务、报关与国际货运、旅游管理、电子商务、商务英语、会计、国际金融、软件技术、保险、国际商务等为国家级骨干专业,拥有国际贸易实务专业群、国际商旅服务专业群、商务外语专业群、财会金融专业群、国际运输与物流专业群5个省高水平专业群,国际经济与贸易、会展策划与管理、金融服务与管理、旅游管理、市场营销、大数据与会计等六个专业分别与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山东女子学院、枣庄学院、临沂大学、齐鲁师范学院等联合培养“3+2”专本贯通学生。

学院拥有600余人的教职工队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近200人,双语教师60余人,拥有国际经济与贸易1个国家级教师创新团队,国际贸易实务、商务英语、软件技术、会计、报关与国际货运、电子商务6个省级教学团队,国际经济与贸易、大数据与会计、跨境电子商务、虚拟现实技术应用、旅游管理、国际金融6个省级职业教育教学创新团队,国际商务教师团队被评为“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7名,其中,七级及以下管理岗位1人、专业技术岗位6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5人,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初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6月以后出生),其中辅导员岗位在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以后出生);副高级岗位在45周岁以下(1979年6月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至2025年6月。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东省商务厅网站和山东外贸职业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官网,进入“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6月30日9:00—7月4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6月30日11:00—7月5日16:00

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学院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经学院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截止后,学院尚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取消和核减岗位情况通过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官网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发布取消岗位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本次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学院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后果自负。

2.单位初审

线上初审时间:2025年6月30日11:00—7月5日16:00

学院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考生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查看网上报名情况和审核状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考试前5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

3.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学院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1份,并能够正常毕业,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对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允许承诺后报名考试,并应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同意后,可在考察阶段时提供,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曾有过工作经历,但在应聘报名阶段无工作的,须提交前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

(4)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照片需与系统报名时一致),有本人签名的《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1份。

(5)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岗位,需提供现党员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或组织部门2025年以来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

(6)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需提交院系或研究生院出具的高校学习阶段一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系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部长、副部长;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或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部长、副部长等。

(7)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导师、院系或研究生处的证明材料,或其他体现研究方向的证明材料。

(8)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交劳动(聘用)合同(或有用人权限的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和相应的社保证明。

(9)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由学院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教师岗位先面试后笔试,辅导员、管理岗位先笔试后面试,教辅岗位(副高级)人员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

1.教师1-3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

教师各岗位如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超过20:1,需要增加初试环节,初试形式由学校视情况而定,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初试总分100分,各岗位设定初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0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初试成绩并列并影响进入面试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范围。

面试人选须在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领取《面试通知单》。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增加初试环节的岗位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理论修养、教学能力、仪表仪态、语言表达、工作技能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根据实际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100分,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有资格进入笔试环节。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教师1-3岗位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选。

(2)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专业测试。笔试总分为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5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方有资格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根据实际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辅导员1-2岗位、管理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教辅岗位(副高级)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高等职业教育及党和国家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等相关内容。笔试总分为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50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根据实际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教辅岗位(副高级)按实有报名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3天内,在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官网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2)面试

面试方式按照岗位类别进行分类,其中,辅导员岗位采用主题班会的方式进行,教辅岗位(副高级)和管理岗位采用答辩的方式进行。主题班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维能力、组织能力、理论水平、临场应急处理能力、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等;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应变能力、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或教学科研水平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根据实际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100分,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有资格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人选须在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领取《面试通知单》。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在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官网面向社会公布。

3.考试总成绩

各招聘岗位笔试及面试考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专业加试的方式确定。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名单并面向社会公布。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组织谈话、实地走访、档案审查、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和犯罪记录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按规定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学院或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在体检结束后,需参加学院组织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取网上测评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作为考察参考,学院对心理测试结果进行保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主管部门山东省商务厅及山东外贸职业学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山东省商务厅或学院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经山东省商务厅批准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532-55761380

监督电话:0532-55761268

咨询时间:8:30-11:30 14:00-17:00

通讯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巨峰路201号(山东外贸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邮编:266100)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同意应聘介绍信

附件3:党员关系证明

附件4: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

附件5: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2025年6月25日

原文标题:山东外贸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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