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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4人公告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06-26 15:44

一、单位简介

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始建于1958年,主校区位于美丽的海滨城市—威海,是一所专科层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是省级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和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发展规律,持续强化内涵建设,积极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断提升学院综合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牵头成立全国药品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全国医疗装备技术服务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山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教育集团、山东省职业院校信息化联盟,获批科技部“国家众创空间”、省级“创新创业学院”、省科协“创客之家”等称号。先后获得教育部“第二批示范性职教集团”“全国职业院校产教融合50强”“全国职业院校创新创业30强”“全国教育网络系统示范单位”“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文明单位”“山东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院校”“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文明校园”“毕业生最受用人单位认可高校”“山东最佳社会声誉高校”等荣誉称号。学院积极发挥人才聚集优势,设有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省委党校市场监管局分校教学点、省执业药师培训点、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基地、威海市医药与医疗器械产业人才交流培养基地,建立了省市县乡四级监管人员培训体系,同时精准对接中小微企业,大力服务新时期产业工人终身教育,有力促进了医养健康产业发展。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级岗位人员34人。其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27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7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表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初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9年7月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表1)。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学院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和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网站2025年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报名入口:http://extend.sddfvc.edu.cn/extend/page/hr/regist)进行报名。首次登录,需注册,注册成功后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提交报名岗位。

报名时间:2025年7月3日9:00—7月9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7月3日11:00—7月10日16:00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5年7月9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情况,学院不对外公布。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取消招聘岗位及核减招聘人数情况将在学院网站予以公告。对取消招聘岗位范围内的报名人员,不再安排补充报名。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1)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5年7月3日11:00—7月10日16:00

初审由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初审结果通过“招聘报名系统”通知。未通过初审的,给予说明理由,退回报名人员补充。

(2)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在学院网站另行通知,要求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不再单独通知,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向学院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教师岗位进入笔试范围并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其他岗位进入面试范围并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复印件(2份)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部分原件资格审查后退回本人,留存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①有效身份证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

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提交有效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下载)和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须作出在规定时间取得的承诺)。

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依据于2025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和国(境)外留学学历学位及相应专业应聘,须提交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5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其他人员,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5年7月3日之前取得)。

②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要求的,需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单位)核准公布的职称资格证书或聘用在实行职称制度改革的高校(科研院所)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证明材料(须在2025年7月3日之前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23〕11号)明确的对应关系为准。

③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需提供所在党组或党委出具的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须在2025年7月3日前取得,6个月以内开具有效)。

④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需提供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和成绩单。如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考岗位要求一致的研究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⑤在职人员,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学院同意,可在考察工作开始前提供。

⑥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⑦《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和本人签名并加摁手印的《应聘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诚信承诺书》。

⑧残疾人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025年7月3日以前核发)且为山东户籍(山东生源)或持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五级至八级,2025年7月3日以前核发)且为山东户籍。

⑨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及时关注学院公开招聘相关通知,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与学院组织人事处联系。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审查情况、通知消息等影响报名或考试的,后果自负。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教师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应聘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其中,教师岗位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笔试准考证,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在笔试前三天登录“招聘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学院网站查询。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教育教学基础知识(高等教育学、高等心理学、应聘岗位专业等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其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中教学基础知识部分还考察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基本知识。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55分,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在学院网站公布。

2.面试

教师岗位应聘人员持《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和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其他岗位应聘人员持面试通知单和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学院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根据不同岗位,采取不同的面试方式:

(1)教师岗位

中药实训指导教师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分别占80%和20%,专业技能测试进行技能实操,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技术技能。其他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分别占80%和20%,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结构化面试命题范围主要是职业教育相关内容。

(2)教辅岗位、辅导员岗位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岗位任职能力。

面试成绩总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招聘计划的核减与取消

(1)教师岗位

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比例,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其中中药实训教师岗位进入笔试范围比例为1:3。进入笔试范围人选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范围人选。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达到面试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2)其他岗位

在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规定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并在学院网站公布。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范围人选。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达到笔试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告。

4.考试总成绩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50%: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在学院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学院采取实地考察和查阅档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由学院组织统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放弃声明。对自动放弃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和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其工资、福利按照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翟老师、徐老师 0631-3792693 6086511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于老师 0631-3792758

监督电话:0631-5712656。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应聘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诚信承诺书

附件3:中共党员证明(模版)

附件4:同意应聘介绍信

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

2025年6月26日

原文标题: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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