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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广西来宾市卫健系统自主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63人公告
来宾人才网 2025-06-30 17:17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2025年来宾卫健系统拟计划自主公开招聘52个岗位紧缺急需专业人才63名(其中事业编制32人、聘用人员控制数31人)。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其他资格条件;

(五)专业、年龄、职称、学历及学位等要求详见附件《2025年来宾市卫健系统自主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计划表》(附件1),其中年龄要求: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如年龄要求18-35周岁的,为1989年7月3日至2007年7月3日期间出生;年龄要求18-40周岁的,为1984年7月3日至2007年7月3日期间出生;年龄要求18-45周岁的,1979年7月3日至2007年7月3日期间出生;年龄要求18-50周岁的,1974年7月3日至2007年7月3日期间出生;没有明确放宽年龄要求的岗位,一律不作放宽);职称、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等资格证件,应在2025年7月3日及以前取得;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5年7月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报名的专业、学历、学位应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附件2)。

(六)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通过协议培养、定向培养、定向招聘、直接考核等规定的优惠政策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且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控制数人员);

6.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二、报考程序

本次考试使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平台,报考者可登录来宾人才网(http://lb.gxrc.com/)“2025年来宾市卫健系统自主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报名专题”,进行网上报名、查询、打印报名登记表。

招聘岗位查询。报考者从2025年7月1日起,可登录来宾人才网查阅各招聘用人单位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

(二)网上报名

从2025年7月3日-2025年7月9日17:30可以进行报名。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可在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注册并报名,并按要求的规格上传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报考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网上资格审查(2025年7月3日-7月11日)。

1.网上资格审查事项。网上资格审查采取线上审查的方式,由招聘用人单位负责。招聘用人单位须在报考者确认报名当日起2日内,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者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招聘用人单位如因对报考者网上资格审查把关不严,造成失误或产生不良后果的,由招聘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2.网上资格审查结果查询。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报考者可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查询网上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即为网上报名成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组织考试(2025年7中下旬)

1.开考比例

(1)直接面试岗位。同一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通过网上报名成功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应减少招聘岗位计划到规定比例开考。经减少招聘岗位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确因需要在当年补缺的紧缺急需专业岗位,须由招聘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需先报县(市、区)人社部门汇总审核)〕于2025年7月14日16:00前写明理由报市人社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通过网上报名成功人数与对应招聘岗位计划人数比例超过1:24的,则该直接面试岗位在面试前增加笔试环节。笔试由来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2)直接考核岗位。通过网上报名成功人数与对应招聘岗位计划人数小于等于1:1的,即可进入下一个程序;通过网上报名成功人数与对应招聘岗位计划人数比例超过1:1的,报考者参加由来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的面试。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通过网上报名成功的直接面试岗位人数小于等于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24比例的,所有通过网上报名成功人员均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根据招聘岗位(直接面试岗位)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在同一招聘岗位(直接面试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选;通过合格分数线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需进人的岗位,经招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来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及无法开考的岗位统一在来宾人才网公布。

(2)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公布后,招聘用人单位要及时对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招聘用人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规范提供审查的原件和复印件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进入面试人选的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医师执业资格等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报考岗位要求提供工作经历、医院等级等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考者提供的证件及其他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放弃面试资格的,可从同岗位笔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招聘用人单位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3)确定面试人选。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即确定为面试人选,由招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汇总后,报来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准后,在来宾人才网公布。进入面试人选由招聘用人单位以书面和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公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4)面试公告及组织管理。

2025年7月底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届时在来宾人才网发布。结构化面试工作由来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用人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凡考生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5分处理。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5)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

有笔试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无笔试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面试、笔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均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结构化面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结构化面试须达到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面试人员当场签字确认。未进行笔试的岗位,以结构化面试成绩为准。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名为准。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全部进入下一程序。

三、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体检人选按照同一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均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执行,由体检实施机关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相关体检项目可以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招聘岗位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相关体检项目可以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报考者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招聘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认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怀孕缓检的考生一般应在分娩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体检工作。

报考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报考者自愿放弃的,由招聘用人单位可出申请,报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工作由市、县两级卫健部门会同招聘用人单位组织。

(二)考核

招聘用人单位根据同一招聘岗位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招聘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着重考核报考者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招聘用人单位可从成绩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核。

四、公示和聘用(2025年8月中旬)

(一)招聘用人单位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时间为7日(且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用人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四)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用人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等材料,经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招聘用人单位应通知聘用人员在人社部门下发聘用文件之日起30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上班的,招聘用人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应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六)招聘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招聘岗位已明确岗位类别及等级,招聘结束后按照《计划表》明确的岗位类别等级进行初次岗位聘用。

(八)对于因体检、考核不合格需要递补,以及公示有异议需要查实等情况需要延缓时间的,可采取分批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等办法,确保人员及时上岗。

五、待遇

使用公立医院聘用控制数招聘的岗位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总量管理,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养老保险、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按照具体工作岗位给予相应的工资待遇,岗位晋升、社会保险等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属于人才引进的,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引进人才待遇保障。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招聘用人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如无特别说明,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报考者应诚信报考,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面试资格申请,以及在面试环节之后放弃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

(五)在报名期限最后两天(2025年7月8日至7月9日17:30)报名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也可能因为后期报名人数过于集中,报名系统网络拥堵导致无法报名的情况。因此,请报考者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报名或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两天报名的报考者,如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或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六)补充公告。根据招聘情况和工作实际,必要时可发布补充公告,相关调整、增加事项等内容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七)联系方式:

1.岗位条件、资格审查咨询:招聘用人单位地址及电话详见计划表。

2.其他咨询电话:来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772-6622229、6694622。

附件:

1.2025年来宾市卫健系统自主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计划表.xls

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xlsx

来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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