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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71人公告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政府 2025-07-01 10:37

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5年海拉尔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人才71名,具体岗位需求详见《2025年海拉尔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部分非定向报名的综合性岗位和教育系统岗位采取统一报名,公开选岗方式引进。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专业、学历和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全日制本科生不超过35周岁,即: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50周岁,即: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学位条件

报名人员初始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的毕业生,且具备授予相应学历学位条件(不接受以第二学位、二学位或辅修专业报名),毕业院校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双一流”建设院校或学科,原“985”“211”院校(不含附属合办学院、独立学院)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需为““双一流”建设院校或学科,原“985”“211”院校,不含附属合办学院、独立学院)毕业生;海外留学人员为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院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本科学历需为“双一流”建设院校或学科,原“985”“211”院校,不含附属合办学院、独立学院)毕业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毕业生;

2.教育部网站公布的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中所列全国高水平地方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报名有相应专业要求的教育系统岗位,具体院校名单见附件2;

3.国内院校医学门类毕业生,可报名有相应专业要求的卫健系统岗位。

本次人才引进中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为: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3年度、2024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5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四)其他条件

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5年8月31日,其他条件(含《职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之前。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硕(博)士毕业生不能以原有本科(研究生)学历报名。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党纪政纪、校纪处分的、尚在立案调查期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引进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时间:2025年7月1日9:00至7月10日17:00,报名邮箱:综合岗:hlrrcyjbm@163.com;卫健系统岗位:hleqwjw@163.com;教育系统岗位:hlejyjszb@163.com。

2.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名一个岗位。

3.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认真填写《2025年海拉尔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相关信息。填写学习经历时,须注明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如有工作经历,须注明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及工作岗位。须填写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对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2)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含本科、研究生阶段),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在读证明、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留学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就读各阶段);(4)贴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的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5)报名教师岗位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明,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采取“先报名、后考证”的方式,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于2025年8月31日前,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的,可以正常办理聘用手续;未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的,取消聘用资格;(6)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材料。

以上材料分类按顺序扫描后压缩打包(以“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报名邮件将于三日内答复,报名人员在三日内如未收到答复邮件,请务必电话咨询0470—8117215,超过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7月10日17:00)不再接收。

5.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或咨询相关引才要求,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查、评估认定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初审由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区卫健委负责,复审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须在报名人员递交报名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资格审查意见,并邮件告知报名人员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2.如因提交材料不全或有疑问导致审核未通过的,报名人员应及时补充、修改或说明后重新提交。

3.报名人员在收到确认通过资格审查邮件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职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版)》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网最新信息。留学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在资格审查时不能确定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等情况下,需提供课程表、成绩单等有关证明材料,由专家组认定或征求教育部门意见后确定报名资格。

(三)评估认定

1.本次人才引进按照综合性岗位、教育系统岗位、卫健系统岗位分类进行评估认定工作,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2.评估认定工作由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评估认定设立考官组,由7人组成。教育系统、卫健系统引进人才,内容相近学科的评估认定考官组可做整合。评估环节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评估认定内容

(1)综合性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和技巧、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等。

(2)教育系统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占总分20%)+试讲(占总分80%)的方式,同步进行。

(3)卫健系统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占总分20%)+专业理论答辩(占总分80%)的方式,同步进行。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评估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报名人员的评估认定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达到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引进计划内同一岗位评估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排名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试讲成绩、专业理论答辩成绩)高者优先;若专业能力测试也并列或所报岗位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进行加试,加试形式届时在海拉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体检

1.根据每个岗位报名人员评估认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

3.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报名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照该岗位报名者评估认定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开选岗

体检合格的报名人员为拟聘用人员,非定向报名的拟聘用人员进入公开选岗环节,按照评估认定总成绩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从高到低排名顺序,自主选择工作单位。对于在公开选岗环节,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选岗资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评估认定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1.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指导。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重点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拟聘用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3.拟聘用人员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报名者评估认定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

(七)公示引进

1.公示:引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拟聘用人员的评估认定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引进人员,在呼伦贝尔人才网、海拉尔区人民政府网、融媒体网站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引进: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办理引进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按照该岗位报名人员评估认定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3.拟引进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应届毕业生未能在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件的;(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4)在人才引进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5)拟引进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人才储备

各岗位拟引进人选确定后,完成全过程评估且评估认定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70分)的落选者,经区委编委研究通过后,纳入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储备库管理(有效期一年)。有效期内,如区属事业单位有用人需求的,按照专业需求,人岗相适原则,在储备库中择优选用,采取“组织考察”方式直接引进。

五、引进人才的管理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引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办理试用期满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办理解聘手续。

引进人才实行服务期制度。引进人才3年内(含试用期)不得调离所在单位,5年内(含试用期)不得调离海拉尔区(在教育系统、卫生健康系统的不得调离所在系统)。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违约情况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其享受的相关补贴或优惠政策须以违约金形式,全额如数返还。

六、注意事项

1.在人才引进所有环节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2.本次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信访举报,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才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存在不得报名的情形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名资格或引进资格。

七、其他

1.本次人才引进评估认定环节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2.报名人员需业务咨询或投诉的,请于报名期间的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拨打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咨询或反映问题。

综合性岗位咨询电话:0470--8117215

教育系统岗位咨询电话:0470--8117149

卫生系统岗位咨询电话:0470--8116655

监督举报电话:0470--8117209

3.2025年海拉尔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如作出调整,届时将及时在海拉尔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相关公告。

附件:

1.2025年海拉尔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职位表

2.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中所列全国高水平地方师范院校

3.2025年海拉尔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中共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委组织部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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