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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山东济南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人简章
济南市技师学院 2025-07-02 14:44

济南市技师学院创建于1958年,为济南市重点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学院占地568亩,拥有主校区和高新校区两大教学区。学院先后获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建设院校、山东省技工教育特色名校等称号,设有山东省世赛集训基地,获评济南市人才工作突出单位等多项省市级荣誉。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学院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结合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院人员控制总量空缺情况和工作实际需要,现将济南市技师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符合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招聘岗位分为A、B两类,A类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B类为管理九级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此次济南市技师学院拟公开招聘22人,纳入人员控制总量,执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相关规定。岗位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济南市技师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审核及缴费

(一)个人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通知均通过济南市技师学院官网(http://www.jnsjsxy.cn)发布,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报名时间:2025年7月7日9:00-7月11日16:00;

查询和初审时间:2025年7月7日11:00-7月12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济南市技师学院官网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查询和初审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2025年7月12日16:00后,招聘单位尚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通过咨询电话联系。

(二)单位初审

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招聘报名系统,关注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要求补充、完善信息的,应当及时按要求补充完善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完善信息并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5年7月7日11:00-7月13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济南市技师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

根据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济南市技师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现场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济南市技师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和招聘岗位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现场提交证明材料原件以及按顺序装订好的复印件。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初步定于7月下旬至8月上旬期间举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考场安排、《笔试准考证》打印及笔试成绩公布等事宜在济南市技师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并查询。

应聘人员应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科目为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两科,满分均为100分。

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相关内容;综合能力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岗位适应能力相关内容。

应聘人员须参加全部两科笔试。笔试阅卷结束后,按基础知识成绩和综合能力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学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开考比例依次确定(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济南市技师学院提交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在济南市技师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和《面试通知单》领取事宜在济南市技师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应聘人员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

A类岗位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

B类岗位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技能、综合分析、应变、沟通、表达等能力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理论素养。

面试结束后,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济南市技师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五、考察体检

本次招聘根据考试总成绩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济南市技师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等情况进行审查。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实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经查询发现有相关文件规定情形的,不得聘用。

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我校将对应聘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档案中存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济南市技师学院官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上报备案。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济南市技师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联系方式

(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联系电话:0531-55778768,55778663

监督电话:0531-55778856

电子邮箱:jnsjsxyzp@jn.shandong.cn

八、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济南市技师学院官网发布的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有关材料、反馈有关信息的,视为放弃。

3.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公告、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未尽事宜,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济南市技师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2.济南市技师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x

3.各类证明(介绍信)模板.docx

济南市技师学院

2025年7月1日

原文标题:济南市技师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济南市技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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