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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浙江温州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人公告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7-03 17:49

温州技师学院是温州唯一一所综合性技师学院,创办于1979年,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业务归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有关规定,经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名,全部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尚的道德修养,有良好的专业基本功、奉献精神、合作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具体岗位、年龄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2025年温州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或证明文书为准。研究生专业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22〕15号)、《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3〕3号)。

技师学院同等学历专业参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

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高校新设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应聘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研究认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关于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浙委办发〔2020〕36号)文件精神,“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享受大学本科学历同等待遇。”上述人员在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前提下,可凭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可查询的毕业证书及学籍信息验证结果报考相关岗位,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hrss.wenzhou.gov.cn/)、温州技师学院官网(https://www.wzjsxy.cn/)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时间:2025年7月9日8:30—7月15日18:00。

以招聘网报平台中申请提交的时间为准,逾期未提交或逾期报名无效,不再另行通知或提醒。

2.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网址:http://qssy.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个人符合条件的应聘岗位进行报名。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统一截至2025年7月15日。

(三)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7月9日9:00—7月16日17:00。

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25年7月10日9:00—7月17日24: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录网报平台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目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请于7月17日12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发送至wjszzrs@126.com,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需求数(技能大赛指导师岗位,岗位代码202501,岗位比例根据资格初审实际情况,由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并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技师学院网站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请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按通知要求改报其他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试费。

(五)考试

已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按照考试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相关网站并及时登录查询。

1.考试办法

(1)技能大赛指导师岗位考试分两轮。

第一轮为远程面谈。结合报考人员报考材料,主要从报考人员专业契合度、岗位匹配度、现有教科研成果、综合素养等方面考核。面谈成绩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试讲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试讲对象,开考岗位实际参加面谈人数低于1:3的,面谈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考生,全部确定为试讲对象。

第二轮为试讲。试讲成绩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试讲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专业教师岗位考试分两轮。

第一轮为笔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试讲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试讲对象,开考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低于1:3的,全部确定为试讲对象。

第二轮为试讲。试讲成绩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40%+试讲成绩(满分100分)×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实训指导师岗位考试分两轮

第一轮为技能考核。技能考核成绩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试讲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试讲对象,开考岗位实际参加技能考核人数低于或等于1:3的,且技能考核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考生,全部确定为试讲对象。

第二轮为试讲。试讲成绩合格分均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技能考核成绩(满分100分)×50%+试讲成绩(满分100分)×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试讲的,视作自动放弃,试讲空缺不再递补。

2.考试内容

(1)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温州技师学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该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2)技能考核主要考核本岗位专业技能实操水平,满分100分。技能考核不指定参考书目。

(3)试讲形式为模拟课堂教学考核,满分100分。模拟课堂教学考核课堂胜任力和综合素质,考生通过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来表现自己的教学思想、教学能力和教学基本功。备课时间为45分钟,模拟课堂教学15分钟。

3.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安排在第二轮考试前,资格复审对象为第一轮考试后列入拟试讲对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相关网站并及时登录查询。

(2)现场需提交本人签名的《温州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025年技工院校技师(预备技师)班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应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已符合毕业条件证明。

(3)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相关网站下载打印试讲通知书,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技能大赛指导师岗位试讲成绩相同的,需加试;专业教师岗位以试讲成绩高者优先,试讲成绩再相同的,需加试;实训指导师岗位以技能考核成绩高者优先,技能考核成绩再相同的,需加试。加试方案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自理。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布。

学校成立考核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体检、考核中不合格或放弃的,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一)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2025年技工院校技师(预备技师)班应届毕业生应在2025年9月底前向温州技师学院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用于聘用手续办理。凡不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前提供的,不予聘用。

(三)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五)拟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须在聘用两年内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对温州技师学院的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7月7日前向温州技师学院提出书面意见。温州技师学院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7月8日前向市人力社保局提出增补意见。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限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四)报考条件中有关专业技术职务或资格,仅作为岗位招聘条件,不作为岗位聘任的依据。

(五)工作经历以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六)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七)符合温州市《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40条意见》等相关人才政策的,按规定享受相关人才待遇。

(八)招聘过程将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九)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十)咨询和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温州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0577-88632063。

监督举报电话:温州技师学院纪检监察室,0577-86539866。

(十一)本公告相关事宜,请密切关注相关网站并及时登录查询。未尽事宜,参照《2025年上半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附件:

1.2025年温州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工作经历证明模板.docx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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